“回答必须回答”的原则?

 admin   2023-12-15 03:07   28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一、“回必须回”的原则?

我国新型冠状病疫苗接种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知情、同意、自愿”和“责任”。这两个原则应该说是齐头并进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出现了一些题。我们要从思想上认识这些题的危害,在行动上认真解决。


“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应该说是向公众开放的。所谓“知情”是指接种者知道接种疫苗是预防COVID-19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防止病传播的有效方法之一。同时,疫苗接种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所谓“同意”,就是不反对接种疫苗;所谓“自愿”,就是没有人强迫你接种疫苗,完全是你自己的自愿,你愿意承担未来接种疫苗的风险和副作用。你看,这个道理很好!


应该说,“各取所需”的原则是面向各级政府和组织的。这一原则的含义是,在各级组织管辖范围内,凡是愿意接种疫苗的人员都应当及时接种。由于疫苗短缺、人力不足或其他障碍,疫苗无法接种。例如,港澳同胞只要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并出示国家签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就可以免费接种新冠病疫苗。公安部门或内地医疗保险参加证明。你看,这个道理也很好!


所以我的理解是,“知情、同意、自愿”和“应该充分接种”两个原则的叠加效果是这样的所有“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人都可以“应该接种”充分接种“赶”疫苗。


当前的题是,各级政府和组织放弃了“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而将“责任、责任”的原则转移到了管理对象身上。只要被管理的对象身体不能重病,就必须接种疫苗,这成为了强制命令。如果不接种疫苗,对象就不能做这个或做那个。这完全把“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抛到了九霄云外。这种错误倾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威信,国家必须及时制止这种错误。


我们的党受到人民的信任,我们的国家是依法治国。“没有信任就没有基础”、“没有规则就没有规则”。既然我们向全国人民承诺了“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就必须执行,不能容忍各级管理部门“包办一切”,把原则传递给老百姓并成为强迫他们接种疫苗的工具和借口。如果不是不能容忍管理部门将“全部责任”原则转嫁到老百姓身上,那么就应该先废除所谓的“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然后再承担一切风险和风险。应接种疫苗。责任,而你绝不能不想冒险,却又想博取名誉,而做出当贱人、建纪念碑的蠢事,让世人辱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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