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爆料】我国“林业三项决定”是什么时候制定的,意味着什么?
一、我国“林业三项决定”是什么时候制定的,意味着什么?
林业“三定”是指稳定山权和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1981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简报》,要求各地尽快作出部署,组织力量完成这项工作在明年春天之前完成。
1981年10月26日至31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13个省区林业“三稳”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进一步搞好林业“三稳”。
二、河北省林业职称评审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现将河北省林业职称评审条件和程序说明如下
1、助理职称
大学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的,还应当具有正职职务。
2、中级职称
大学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四年以上。
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四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余年,担任助理四年余。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必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或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技术职务评价表》及附件表;主表中的主要工作业绩栏必须填写详细、具体。上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业务工作总结要求未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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