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个手机号,简单的手机号码识别以防侵犯国家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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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实名制下,手机号码不仅是现实世界中自然人的通讯和联系手段,而且在网络空间中也具有排他性、隐私性和财产性,是自然人的准护照。简单的手机号码可以反映自然人的具体身份或者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案例索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被告人蒋某某于2020年7月通过QQ与他人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昵称“薇薇”,QQ号码给周某某,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违法。假如。XXXXXXXXXX信息有三个名为“590,000”的文件,分别进行案件处理。该文件名为“Exchange200,000.x1sx”。经身份核实,上述证件共计90万余条记录经去重后均符合手机号码规定。被告人张某某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我们建议判处被告人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简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在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供述书,庭审时无异议。
经审理,一审法院确认了检方起诉的事实。
2021年1月5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年沪0110刑秋第1425号刑事判决书。蒋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的犯罪工具必须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蒋某某及其律师以手机号码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范畴为由提起上诉。2021年3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沪02兴中236号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有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张莫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关于涉案手机号码是否符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要求,是否构成刑法规定的“国家个人信息”,首先,手机号码是一种通讯、联系手段。实名制申请手机号码需提供公民姓名和身份信息,时手机号码必须与机主实际有效身份相符,并指向使用该号码的特定自然人。在实名登记制度中,可以通过手机号码识别特定的自然人。其次,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手机不仅具有通讯功能,还具有移动支付、实时位置验证、金融操作等多种功能,并能体现机主身份等多种信息和信息。它可以确定特定自然人的行踪、财产状况等,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的活动情况。因此,与事件相关的手机号码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受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本案中,张莫莫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提供了包含居民姓名、居民户口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的记录以及包含多个简单手机号码的文件。“号”。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公安机关委托,共对90万余条记录进行去重处理,认定涉案文件符合手机号码规定。手机号码具有高度可识别性,且存在毫无疑,结合“姓名+手机号码”等属于公众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可以识别特定的自然人。识别标志是公民的个人信息,题是它是否属于个人信息,是否具有足够的识别能力,是否属于刑法保护的范围,以及在计算数额时是否应当删除。
本案审理中,对于简单手机号码的性质,主要存在两种意见。首先,简单的手机号码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在手机号码身份方面,实名制下,即使手机号码对应的是特定自然人,但未经法定程序,公众也无法查询到特定自然人。简单的手机号码级别较低,可以结合其他个人信息进行识别,出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并不主观寻求识别隐藏在手机号码背后的自然人,而手机号码号码仅用于营利目的,目的是为了出售,而提供他人手机号码的行为势必会对个人生活造成不良后果方面的负面影响。单纯的手机号码侵犯个人生活安宁、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风险的程度较低,尚未达到需要刑事处罚的程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单纯的手机号码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属于事实认定,必须客观,不受主观意见的影响。手机号码与特定自然人的身份信息绑定,纳入国家个人信息司法解释所列的“通讯联系方式”。在网络世界中,自然人的移动支付、社交等账户都与手机号码紧密关联,手机号码可能反映自然人的具体身份或活动。手机号码与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紧密相连,除了商业促销活动外,还经常被用于司法行为、电信等财产犯罪,甚至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这是一种需要使用的情况,因为它属于刑法的保护范围。
一、二审法院二审均发表了意见,该规定同意有效判决的判断,具体分析意见如下。
一、国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含义
“公民个人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重要客观要件之一,但《刑法》对此没有明确界定,仅规定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前提条件。因此,刑法规定的国家个人信息认定必须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若干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千三十四条《网络安全法》、《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在保持特定自然人个人信息“识别”的核心特征的同时,采用“组合”路线补充“识别”路线的缺陷。逐步扩大个人信息的概念范围,将个人信息定义为“身份”,具体而言,“可识别自然人”包括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交易信息、互联网账户信息、通讯信息等。以及各种信息”。联系信息和其他信息。
个人信息的本质特征是可识别的。从识别主体的角度来看,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既包括对自然人的个人识别,也包括对自然人特征的识别,而自然人的识别决定了“谁是谁”。“存在一个自然人,对自然人特征的识别就是确定作为主体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信息。”待识别的个人信息包括“可识别”或“可识别”的信息。从识别程度上可以简单、直接地识别特定自然人,包括“直接可识别”信息,以及“可识别”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可识别的“可识别”信息,包括“间接可识别”信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也就是说,很多个人信息都是关于自然人的。通过刻画自然人的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或多或少地绘制出自然人的‘信息肖像’。方式。
在确定某些信息是否属于个人信息时,可以考虑两种途径。一是识别,即从信息到个人,根据信息本身的特殊性来识别特定的自然人。可识别性必须从信息处理者的角度、信息的特征结合具体场景来判断。第二个是联系,即个人与信息的联系,如果某个特定的自然人是已知的,那么该特定自然人的活动所产生的信息就是个人信息。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信息必须被视为个人信息。简单的手机号码包含身份信息,通过实名制传输给号码所有者,即“从信息到人”,特定自然人的手机号码反映了该自然人的通讯联系方式。而网络空间贯穿现实世界,属于“从个体到信息”。因此,综合考虑个人信息的概念含义以及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个人信息的具体决策路径,可见简单的手机号码符合国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
2、手机号码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叫做合理身份验证。
传统的通信形式涉及与自然人的直接联系,例如拨打手机号码或发送短信。手机号码是现实世界中一种自然的沟通方式。随着三网融合时代的到来以及手机和手机号码双实名制的实施,手机号码广泛应用于移动支付、实时位置验证、金融操作等线上App。活动期间,线上、实名认证、密码查询等数据均需通过自然人手机号码进行认证。手机号码成为自然人在网络空间的准护照,可以识别所有者的身份、财产、行踪等信息,可以反映自然人的具体身份或活动。
基于此,手机号码具有合理识别自然人的功能,利用手机号码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不需要经过授权人员或机构的检索。我们收集个人信息。首先,通过手机号码可以确定车主的性别、省份、城市地区。也就是说,当别人获取手机号码时,首先能查到的信息就是该号码所在的城市/省份,而当通话接通后,就能查到机主的性别、年龄等粗略信息。根据你的声音来判断。其次,手机号码可以透露主人的职业和喜好。专门为您的职业定制铃声的手机号码或第三方网站上包含的手机号码可能会泄露一些个人专业和公司实体信息。现在有几种专门的搜索工具,可以让你输入手机号码来查看它在哪些网站上并测所有者的偏好。第三,手机号码可能暴露微信、微博、支付宝等账户。业主的微信、微博、支付宝往往与手机号码绑定,通过在通讯录中保存业主的手机号码,可以查询对应的昵称、头像、签名等个人信息,进而查找以下内容信息。将您的账号关联至抖音、快手等社交,可查询所有者的用户ID、个人动态、常用联系人、视频作品等个人信息。通过对手机号码合理识别特征的持续追踪,手机号码所有者的“信息画像”日益清晰。
从司法实践来看,完整的手机号码黑灰色产业生产、深加工、销售链条已悄然形成,从授权个人和机构获取手机号码已不再是主流犯罪方式。我经常使用它。设备自动批量生成手机号码。例如,在“周某某等人侵犯公民隐私案”中,被告指控并使用“数字魔方”、“微信检测”等非法网络软件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您必须选择金额、时间和地点。非法网络软件自动生成并过滤手机号码及相关微信。信息社会中,不法分子可以相对容易、廉价地获取手机号码及相关信息,给人们的个人手机号码带来安全风险,近年来,电信、网络屡禁不止。犯罪活动猖獗,主要是买卖手机号码。
3.简单的手机号码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由于简单的手机号码直接体现了自然人的具体身份或者活动情况,具有与受保护的合法利益相关的实质性含义,因此被判定为侵犯国家个人信息罪——。据此,该行为应当按照刑法进行判断,非法获取、提供手机号码的行为属于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予以处罚。特别是,审理本案时,必须审查相关手机号码的真实性、可识别性、合法权益的关联性,确保个人信息的范围不被不当扩大,并符合刑法关于侵犯个人信息罪的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得到遵守。很有效,很有必要。
一、手机号码的真实性吗?侵犯国家个人信息犯罪所保护的个人的合法利益在于个人信息的自由和安全。只有真实的个人信息才可能成为侵犯国家隐私犯罪的对象,虚假的个人信息不能掩盖受该犯罪保护的个人的合法利益。在实名登记制度中,申请手机号码,必须登记居民号码和居民户口登记号码,手机号码对应手机实际有效所有者,是指拥有手机号码的特定自然人。使用手机。通过分配号码,可以识别特定的自然人。值得注意的是,肇事者是非法的
一、我信用卡逾期了,收到一条通告短信。是通过手机号码发送给我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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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信用卡拖欠,您的银行将向您发送通知短信,您必须立即支付余额。
1、如果持卡人忽视该卡存在逾期的事实,银行将冻结该卡,该信用卡将无法使用。
2、如果逾期还款期限较长,银行就会开始自行催还,如果仍未还款,银行一般会委托第三方机构代收货款。第三方机构催收的方式有3种1-直接给债务人打电话,接到单位或家人的电话进行警告、威胁、追踪;2-接连上门催收、轰炸债务人。这些行为给债务人及其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3、最终银行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部报案。
4.拖欠信用卡付款将影响您的信用记录,不良信用将被记录在信用报告系统中。如果您不偿还债务,银行通常不会接受您的申请。所以,正确的做法是想办法还债,然后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信用卡和还款,并用良好的记录来掩盖原来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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