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电话号码是多少—重大消息,记着曝光

 admin   2024-01-11 15:07   26 人阅读  0 条评论

2月25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山东省劳动关系调查分类情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释。


1、因疫情防控,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或者员工无法按时返岗怎么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工商联关于稳定劳资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员工不能按时上班或公司无法开工生产的,要引导公司主动与员工沟通。可以安排远程办公,让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完成工作,远程工作条件困难的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给予带薪年假和公司优先安排。-新设立假和其他假期。受疫情影响,复工延迟或无法复工期间,企业对休各类休假后仍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或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复工的员工,应当停工、停产。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指导其参照国家有关期间工资支付规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补贴。


2.雇主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如实陈述个人信息,例如是否感染和疑似与COVID-19相关的病例,以及度假目的地和返程路线?


这是正确的。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情况。《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必须及时向就近的检疫机关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此类信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后,但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信息,用人单位有权知情。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向劳动者收集居住地址、活动轨迹、健康信息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或披露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


3、企业职工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政府措施不能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题的通知》要求,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接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企业职工因政府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需要就医而无法正常工作的,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则顺延至劳动者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紧急措施结束为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稳定劳资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充分了解员工隔离情况或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并规定企业必须在此期间,因相关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员工;这涉及终止工人的雇佣合同或恢复被派遣工人。


4.雇主可以因为员工感染了COVID-19而拒绝雇用该员工吗?


不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雇主为传染病病原体携带者为由拒绝聘用,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生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者提出申诉。一场诉讼.与人民法院。因此,雇主不能因为患有上述传染病而拒绝雇用从COVID-19中康复的人,并且不得在就业上歧视他们。


5、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故意传播传染病负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故意传播传染,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如果员工在2020年农历新年之前提交辞职信,但因目前隔离延长假期而无法完成辞职程序,该辞职是否有效?


必须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自送达用人单位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员工的辞职申请符合本人真实意愿,且书面辞职申请送达用人单位,即使因防疫延期休假而无法完成辞职手续,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和控制。员工的辞职申请。


7.雇主可以因疫情解雇员工吗?


不建议用人单位因疫情进行经济性裁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劳资关系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因以下原因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根据疫情影响,我们可能会与员工协商调整工资、工资、工资,通过轮班、缩短工作时间等稳定工作岗位,尽量避免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规定获得就业保障补贴。决定辞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8、用人单位要求复工,员工不复工怎么办?


企业开工前必须做好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防护措施,并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因隔离、观察、治疗或政府紧急措施等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恢复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对于不愿返岗的员工,企业工会要迅速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性,积极劝说员工及时返岗。劝说无效或者员工以其他无理理由拒绝复职的,公司可以依法处理。


9、因隔离、医学观察等政府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企业职工,工资如何支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劳资关系事务的通知》要求,对新型冠状病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或隔离治疗。治疗。医学观察期间,如因政府采取隔离或者其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的,企业必须视劳动者视为正常工作,并支付劳动者正常工时工资。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时返岗的员工,公司与员工可协商办理该期间工资发放事宜。


10、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确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山东省企业延迟复工的紧急通知》规定,延迟复工的企业必须支付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因政府紧急措施导致职工无法按期返岗正常工作的,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参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也就是说,自停工之日起的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周期超过1个的,企业须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比例向职工支付基本生活费。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上班且不拖延复工的,必须依法向职工支付工资。其中,如果企业为工人安排假期工作但无法安排补假,则必须支付200韩元的工资,该工资不低于工人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


11、企业因疫情防控影响延迟支付工资,是否属于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未配置。延长临时假期、推迟复工是政府为疫情防控要求的紧急措施,不能指望在农历新年之前,也不能要求单位提前下达。在这种情况下,因延长休假、未能复工而拖欠工资的,视为“不可抗力”,不能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也不应视为拖欠法定工资。当然,企业复工后必须立即付款。


12、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是否可以调整?


与员工协商后可调整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秘书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资关系题的通知》第二条,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情况作了如下规定生产经营有。由于疫情影响,可与员工协商采取措施,通过薪资调整、上下班轮休、减少工作时间等方式,寻求稳定就业岗位、避免裁员或尽可能减少裁员。《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或者经济效益下降,无法支付正常工资的,必须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您应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前寻求建议。公司工会或工人代表必须向所有工人提供其意见的理由。必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一旦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化,必须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13、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三天假期的本质是什么?


延长三天的假期应视为临时特殊假期。《国庆节、纪念日条例》第二条规定“春节放假三天”。《关于2020年具体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1月24日至30日春节假期共放假7天,1月19日、2月1日正常上班。”根据上述规定,春节假期由法定假期和带薪假期两部分组成。法定节假日为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补休日为1月24日、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


针对COVID-19事件,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销售公告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开始正常营业。三。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请假的员工,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缺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偿必须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保障和执行。因此,如果不能享受3天的延长假期,可以给予补假,并且这3天的假期被视为临时特殊假期,既不是法定假期,也不是普通假期。


14、春节期间工人加班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按照《劳动法》《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纪念日休假办法》《关于2020年部分公众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务院秘书处关于延长春节假期”。“2020年”。


1月25日、26日、27日为农历新年期间公共假期,工资发放300元以上。


1月24日、28日、29日、30日为农历新年假期,无法安排补休的,发工资200元以上。


1月31日、2月1日、2日延长春节假期,无法安排补休的,发工资200元以上。


复工期推迟至2月3日至9日,依法支付工人工资。


15、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吗?


可以,但必须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可以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内,有特殊原因的,无需延长工作时间。这是允许的。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劳动者身体状况良好,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需要及时维修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关于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稳定劳动关系支持复工复产的意见》指出

一、菏泽人才市场招聘时间是1.3.5还是2.4.6?

准确来说应该是245。从长城桥向东步行50米左转,发现菏泽新的劳动力市场!茂业哪个老劳动力市场是246!


二、菏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点有哪些?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吉岭路3999号


关于劳动行政部门电话号码是多少和菏泽劳动行政部门电话号码这类话题的讲解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对大家有所帮助,请持续关注并收藏本站。

本文地址:http://eptisonshop.com/post/28358.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admi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