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举报材料格式—记者爆料,真相揭秘

 admin   2024-01-15 06:07   2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负责控告、控告、起诉的部门应当统一接收举报、控告、举报、控告、引渡犯罪嫌疑人,并在审查后7日内依法予以处理。在各种处理措施中,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就是其中之一。但检方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举报、上诉、移交犯罪嫌疑人五种情况,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申诉、上诉。在今天的《全国律师讲》中,我会告诉大家,人民检察院必须接受哪些罪名,以及这些罪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负责检察、控告、检察工作的部门必须受理的控告、控告如下人民检察院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的。


——宏观上隶属检察院管辖。


2、本院有管辖权。


——具体归本院管辖。


3、投诉人是案件当事人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申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近亲属。


4、投诉、申诉材料符合审批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投诉、申诉材料不齐全的,必须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补正。备案期限自投诉人或者投诉人准备好相关材料之日起计算。


《郭杰律师的话》规定,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从案件分类管辖到具体办案机构管辖,从当事人到办案机构管辖。我相信我们应该这样做。这些材料显然具有从最大到最小的逻辑顺序。这个逻辑顺序是不脱离法律体系的法律规定,也是易于理解的法律规定的基础!除了这四个条件外,还有一项特别协议,允许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其投诉和上诉,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案件必须受理,律师可以行使一切权利。代表投诉人的权利。这表明这是可以做到的。并代表当事人!


一、如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犯罪?

-一。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个人或者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行为的举报。


-2.报告范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举报范围包括贪污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失职犯罪、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害公民等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个利和公民民***利罪”。


人民检察院接受罪犯自首。


-3.如何举报


报告可以书面、口头、电话或报告者认为方便的任何其他形式进行。


-4.举报人保护


一、人民检察院保障检举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所属机构、家庭住址等,严禁向所属部门或举报人披露或转发举报人举报资料及相关信息。


三、调查或者确认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信息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除调查工作需要外,不得手写匿名信件。


4、为了宣传举报及励有贡献者,非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职务。


五、打击报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诽谤举报人犯罪的,鼓风机将按以下进行调查。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尚不构成犯罪的,必须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5.举报人励


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查明属实,对接报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举报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处罚,并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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