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离婚骗财产有罪,离婚中转移财产有罪吗

 admin   2024-01-23 09:07   26 人阅读  0 条评论

楚天都市报11月22日报道,黄石一已婚男子为了追查情人,在网上购买假离婚证和公章,编造自己离婚的假象,骗单亲妈妈与其发生关系。已经报道。被抓后,对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楚天都市报编辑从黄石市王仁津派出所获悉,警方于11月初接到线索。38岁的王仁镇某村村民史某曾在网上从民政局购买了假离婚证和假公章。掌握线索后,民警王从藻、毛林立即展开调查。


11月12日下午,得知自己被公安立案侦查后,他前往王仁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石先生坦言自己购买假离婚证、假公章,骗单亲妈妈田女士与其发生关系。


原来,田女士是一位单亲妈妈,离婚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今年6月,田某家中发生漏水事故后,在朋友的推荐下,田某去看望了正在装修的石先生。当石某来到田女士家修房子时,看到田女士长得这么好看,顿时充满了“爱意”,想到了要与田女士建立长久的关系。田.


为了取得田女士的信任,施先生应照顾她。后来,田女士家里出了事,石女士就应了她的要求。经过一番周折,两人爱上了对方。石知道时机成熟,主动向田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感情,并提出了约会。田先生知道施某与妻子关系不好,但他并没有离婚,所以他回复施某,自己不愿意当“小三”,如果离婚可以考虑继续这段感情。


田先生的回很简单,石先生就想出了一个扭曲的想法,就是和对方发生关系,不想离婚。8月28日,石先生联系了网上办理假证的人,花200元办理了假离婚证,并花260元从民政局购买了假印章。施某将假离婚证拍了照片并发送给田先生。田先生在看到石某真实的离婚网站后,终于同意与石某约会。两人继续以情侣身份约会,田通过那次事件了解到了真相。


目前,史某已被王仁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一、用假离婚证骗犯法吗?

为谋取私利伪造离婚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正常的婚姻管理秩序。


这不是真正的离婚。但“假离婚”是民事案件,只有投诉才处理,不起诉就无人能带头追究。因婚姻登记机关虚假办理离婚登记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必须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原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注销离婚登记,并取回离婚证后,人民法院方可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如实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事实。第二十五条规定如下“申请婚姻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在登记结婚时弄虚作假的,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撤销婚姻登记,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并吊销结婚或者再婚当事人的结婚证书。解除关系并收缴离婚证的,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被骗离婚骗财产有罪和离婚中转移财产有罪吗这样的话题,本文已经解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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