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上班的哺乳时间规定,对于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有具体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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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表示,“老师您好,我休完产假又回到工作岗位了,公司承诺每天给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但由于时间,我只能下班后去做。”为了照顾孩子和家人方便,我想每天早一小时上班,晚一小时上班,但HR说公司没有这样的先例……“有没有具体的政策?”母乳喂养时间?如果没有,我该怎么办?你能决定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对产后母乳喂养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而这一时期就是哺乳期。根据《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妇女在哺乳期享有特殊保护,并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相应的休假和。其中,有关国家和城市对于母乳喂养时间都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必须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一小时的哺乳时间,且生育多胎的女职工,其哺乳时间必须为哺乳期女职工。应设置为1小时。每增加一个母乳喂养的婴儿,每天就会增加一个。母乳喂养时间为1小时。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产后一年内,每班必须照顾、哺乳两次。每次怀孕的纯母乳喂养时间为30分钟,或者可以合并两次母乳喂养。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次,母乳喂养时间就会增加30分钟。
但目前尚无相关法规对母乳喂养时间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工作繁忙程度等进行安排,婴儿出生后一年内可以安排两次或合并为一次母乳喂养时间。您可以设置工作时间,即迟到一小时上班的时间,也可以设置下班时间,即提前一小时下班的时间。相关情况必须及时向劳动者明确传达。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议该网友与用人单位进一步协商,或者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是否母乳喂养的集体协议。小时。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合理的哺乳时间,体现人道主义考虑。
编辑/孙朝辉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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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事业单位职工上班后哺乳期是多久?
1、哺乳期间,女职工每天享有一小时的休息或喂奶时间,多胎的,适当延长时间,哺乳时间按工作时间计算。母乳喂养应该持续到宝宝一岁为止。
2、婴儿满1岁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机构诊断为体弱者,母乳喂养期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3、哺乳期间,女职工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哺乳假,是否允许请假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女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生育津贴的60%,但不得低于企业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务员哺乳期时间规定?
哺乳假的期限为宝宝出生后3个月至1年(宝宝出生后1年),每天增加1小时即可享受2小时的哺乳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工作一小时。母乳喂养包括人工喂养。
三、国家规定的哺乳期上班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和原劳动部《》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必须为12个月,即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从宝宝出生到1岁。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减少基本工资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有一周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雇主必须在每班期间提供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果是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孩子,母乳喂养时间就会增加30分钟。轮班期间,女工可以同时使用两次喂食时间。母乳喂养时间以及往返于母乳喂养单位的交通时间均计为工作时间。哺乳期女职工工作单位必须从事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不得从事哺乳期禁忌的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要求上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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