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货物被扣,海口骑摩托会被扣吗
近日,海口武胜医药加工有限公司林先生向小编反映,5月25日,车辆前往附近一家快餐店,当时公司员工正在运送224瓶医用氧气。在东高速与长丰高速交叉口的店门口,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扣留”了一辆涉嫌无人押运危险品的货车。随后,卡车和车上的医用氧气连夜被送往青海一家公司进行“证据登记和保存”。对此,林先生表示,执法人员检查时,陪护人员正在出租车后座睡觉,晚了几分钟才下车。
6月10日,万宁市行政综合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从万宁赶赴海口,向相关公司转达了“取消证据登记决定”。该公司代表林先生表示,“异地存放”的瓶装医用氧气的封条已全部拆掉,如果被污染无法使用,损失谁来承担?
通过近日走访,小编获悉,省营商环境专案组、万宁市通信局等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运送医用氧气的车辆被“扣留”,双方对于是否应押运存在矛盾意见。
5月25日,海口医药加工有限公司司机吴先生驾驶公司运输车,向万宁、屯昌、崇中等市县多家医院运送了224瓶医用氧气。当日12时许,吴先生与陪同人员林木中、管道维修工李默丁在东高速与长丰高速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快餐店门口停下。吴某和李某到一家快餐店吃饭,林某则睡在出租车后座上。
这时,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4名执法人员在酒店门口发现了他的运输车辆,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吴说,执法人员此时不允许他的车离开,但他不明白什么是违法的。随后发生了争执。
林某冲告诉小编,在车上听到争执后,他下车并向现场的执法人员出示了自己的押送证件,但执法人员没有理睬。大约一个小时后我离开了现场。
海口谋盛医药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告诉小编,当天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扣押”了这辆货车。他涉嫌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运输危险品。对此,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某武称,当时现场只有司机吴某和李某丁,李某丁是押运人员所做的。但是,我无法提供护送证明。
小编发现,刘某武出示的部分执法照片中,其中一张照片上出现了押解林某冲的身影。对此,余某表示,他并不知道此人就是林莫冲。
海口某盛医药加工有限公司出具的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对林某的调查笔录副本显示,林某执法期间睡在出租车后座上执法机关调查显示,他睡着了。官。但刘某表示,这是6月10日事发后的录音,没有林某的签名,因此不能作为证据。
随后,小编播放了由海口某盛制药工艺有限公司提供的刘某武及其团队成员当天在现场的视频。视频中,林无冲面对刘木宇等执法人员,双方还进行了交谈。刘某武称,虽然视频属于当天执法现场,但他并不知道正在谈话的人就是林某冲,而且其他执法人员检查车辆时车内也没有人。林某冲的话是在出租车后座上说的。执法人员全程保留执法记录,以证明执法人员检查时车内无人。
林医生外部储存的医用氧气封条已被拆除。
相关部门储存区没有空间储存医用氧气。
刘某武介绍,5月25日,整个执法过程发生在中午至晚上10点。执法人员表示,在此期间,如果急需将医用氧气送往医院,执法人员可以陪同人员运送氧气。但司机却不愿意。晚上10点左右,其他人接走了司机,执法人员只能登记并保存车辆及其物品的证据。但车内的医用氧气瓶不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因此执法人员传唤了万宁市应急管理局人员。存放方式、存放地点都是由万宁市防灾局的专家负责,就连运输司机也是由防灾局的工作人员聘请的。
为何将瓶装医用氧气送到琼海储存?刘某武表示,这也是万宁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据他了解,万宁市没有相关资质的仓库或公司来存放这些医用氧气瓶。
林老师告诉小编“从工厂运来的224瓶医用氧气总价值为35万元。异地存放时,174瓶是满的,50瓶是空的。”
小编从省灾害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医用氧气早在几年前就被纳入药品范畴,必须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小编经调查发现,在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琼海润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气储存场地不符合医用氧气储存条件。琼海市应急管理局也明确表示,该公司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但不具备储存医用氧气的条件。
档案清单只有个人签名,没有单位印章。
针对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回应,万宁市应急管理局表达了不同立场。7月6日下午,付局长表示,确实协调过此事,但协调的是行业监管部门,而不是执法部门。至于“扣押”等执法题,事发当天,一名局方工作人员跟随总局前往琼海,但这只是为了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其他意外,并不是为了护送曼宁将军行政执法局,不是。人员。
根据琼海润燃气有限公司批准的备案清单,寄售单位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核实单位为万宁市应急管理局,且两个单位均只有个人签字和签字。无单位密封件。
不愿透露姓名的琼海鑫润燃气有限公司。该员工表示,他不知道仓库里存放着什么。该物品由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寄出。剩下的情况就不太舒服了……回复。
琼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周表示,万宁市应急管理局打电话询该市是否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局里连夜把医用氧气送到琼海,海逸公司储存起来,但他并不知道。
相关公司医用氧气封条我拆了,损失谁来承担?
海口药品加工有限公司多方反映情况后,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于6月10日从万宁市赶赴海口市,送达了《注销登记并保全证据决定书》。请相关企业于今年6月17日前前往位于崇海市甲子镇的琼海艾润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取证、登记、保存物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如下因未能在期限内领取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林老师表示无法接受。他告诉小编,该公司的医用氧气属于药品,而该公司由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存放在外,不具备存放药品的条件。经受委托公证公司现场公证,确认出厂时密封的所有医用氧气均已被他人打开,部分医用氧气存放在仓库中。配备氨生产设备,部分医用氧气存放在配备氨生产设备的仓库内,暴露在室外阳光下。
“我们把‘扣押’的卡车拖回海口,但它拒绝提供医用氧气。我们要求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有资质的机构对‘登记和证据保全中披露的事项’进行鉴定。”林医生说“我希望我们能做到。”如果异地储存的医用氧气和密封件被拆掉后被污染,或者别人添加了另一种气体又回到医院,后果谁来负责?医疗用途如果氧气因储存不当而无法使用,公司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目前,海口武生医药加工有限公司已将相关情况上报省营商环境专项组、万宁市信函局等部门。小编已了解到多个部门介入调查,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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