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真相,记者曝光

 admin   2024-03-13 18:07   19 人阅读  0 条评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口头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吗?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吗?如果我签字有风险吗?当地政府人社部门回应


28位老编辑走进“门口好地方”,看到徐辉新的一面,品味幸福生活。


民生工程“凝聚”民心|小菜篮子维系民生,徐汇区已开设35个平价菜摊。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绩丨这个距离,下好地方管理的“精准棋”。


民生工程,‘凝聚’民意|新增54家早餐店,11家入选城市试点地区!徐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


综合来源上海发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劳动合同满了,变更算续签或二次签合同,算一次或算二次续签吗?

1.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内容变更视为首次续订劳动合同。


2.根据雇佣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变更。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一份。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议订立公开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雇员已在雇主连续工作10年。


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公有制企业重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变更用工工种有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调整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变更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被采取变更工种无补偿,工资按变更岗位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保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一份。


关于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相关话题,本文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包括哪些这样的内容已经进行了解,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本文地址:http://eptisonshop.com/post/47844.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admi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