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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21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2021年秋季,蕉城区初中招生按照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免试入学的原则。农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入户就读初中。原则上,城市户籍(含城南镇)的小学毕业生按指定区域招生。就读附近的初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确保辖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全部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21年,蕉城区七年级-初中新生班招收已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农村学校招生
蕉城区农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直接进入指定地区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录取。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至7月5日。学校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7月12日报区教育局备案。
私立学校招生
1-招生学校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宁德实验学校。
2-录取原则
全面实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夹点”招生。
坚决落实免试要求。不得通过笔试或者以面试、评估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录取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所有学生将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录取。
实行均衡班级划分。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部”、“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收学生。
严格落实教育优待、关爱政策。要认真落实政策,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惠政策对象范围。
对于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蕉城区的,原则上返回原就读学校。非交城区户籍的农民工子女,符合条件并愿意转移到本市的,由区招工委负责转移。取得学位者可在锦汉、张湾、南城等地学校就读。
城市公立学校招生
招生学校宁德市第十中学、椒城区椒城中学、椒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椒城区民族中学、椒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椒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宁德一中初中招生办法待宁德市教育局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通知。
1-胶南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在册小学毕业生
招生学校宁德市第十中学、蕉城区椒城中学、椒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招生方式户籍在胶南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就近的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区报名——详情见户籍小学毕业生划分在胶城区胶南市、胶北市初中。图片,除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按指定地区招收胶南、胶北户籍小学毕业生外,其他地区户籍在胶南、胶北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向附中申请蕉城区师范学校自愿入读学校。上过中学。2021年1月31日后户籍迁入胶南街道办事处、胶北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安排在胶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就读。
报到申请学生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辖区相应学校报到申请,并如实填写《2021年市区-含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市区就读《初中审核表》,学校初审汇总后,于2021年7月19日报区教育局审核。原则上,未在规定期限内的本地区新生,学校不予保留名额。
2-城南镇、金汉乡、金汉保障性住房、欣荣金水湾社区、锦溪资本、绿城天湖明月、富盛豪庭户籍及户籍在张湾镇蓝田村、金城华福、金马社区小学毕业生
城南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包括陈家洋水库移民子女,原则上安排在蕉城区蕉城中学就读。在自愿的基础上,也可以自愿申请到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学习。学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相应学校报到,并如实填写《2021年市区-含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市区就读申请表》初中审核表》,经学校初步审核总结后,于2021年7月19日报区教育局审核。
金汉乡户籍——包括“工程”搬迁至金汉乡所在地,除连坑、井上、上兰等行政村的行政村户籍外,小学毕业生直接被蕉城区国中录取学校。锦涵保障房、欣荣金水湾社区、锦溪首府、绿城天湖明月、富盛豪庭以及锦涵乡连坑、井上、上兰等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从蕉城区第二直入实验学校。张湾镇蓝田村、金城华福社区、金马社区户籍在交城区的业主子女小学毕业生,直接进入交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招生。各地区学生持2021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2日至7月13日到相应地区学校报到,学校初审后报区教育局审核2021年7月19日。
如果该地区学校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招生规模,无法招收该地区所有学生,区招生委员会将抽签将超出的学生分流至本市其他尚有招生规模的学校。招生能力。学校剩余招生名额优先招收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剩余名额学校用于接收本市农民工子女。
符合教育优待和照顾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情况
1-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残疾警察子女、台商子女
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按照规定享受优待。贯彻落实教育部、宁德市总政治部制定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细则》——宁教总〔2016〕5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才儿童招生操作规程》的通知-宁教总[2018]17号,省公安厅、省厅教育部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安全的通知《关于英雄烈士和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10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属于上述优待对象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资料,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进行登记。区招生委员会核实后,安排入学。
2-因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需要制定相关规定的人员子女。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制定了重点项目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准入事项和规定,包括市委常委会、区党委会议纪要委员会、市长、区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招聘委员会的研究。决策者子女须持有相关信息,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报名。区招生委员会核实后,安排学校入学。
3-拆迁人员子女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因重点项目建设或招商引资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即市委、区常委会会议纪要党委或区长、区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招聘委员会的研究决定和需求。搬迁到临时过渡住所的移民子女,需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证件、户口本到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进行登记。区招生委员会核实后,将安排学校参加。
居住在市区的虹口、观场水库建设移民子女,须携带移民证件、房产证——或《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户口本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达。到区教育局登记。经核实,该类子女按户籍在胶南、胶北、城南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手续办理。持有房产证的学生将就近入读学区;无房产证的,由区招生委员会安排入学。
4-非创办企业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人士的子女
不在夹城区创业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到夹城区所属学校就读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嘉城区登记的法定监护人。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到区教育局报名,区招生委员会安排学校参加。
5-农村户口中小学教师子女
区属中小学教师子女户口在农村,需就读城市初中的,家长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师子女证明、2021年7月16日向区教育局提供市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等文件。华教股登记。经核实,该类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参照胶南、胶北、城南户籍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按居住地招生。
6、部分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孩子
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开办了第十期农村女童“春蕾班”,计划招收30名学生。具体招生条件和名额分配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另行公布。
7-少数民族儿童
交城区民族中学可招收户籍在交城区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
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全面执行凭居住证招生政策。城市公办初中优先招收出生后在本地区有剩余户籍的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子女,余下的部分可纳入本市。农民工子女。蕉城区民族中学优先招收本市少数民族户口农民工子女。
交城区乡镇——除户籍在交城区的金韩乡、蓝田村、金马社区业主子女外,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户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的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部门登记居住信息。
1-招生学校
蕉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蕉城区民族中学、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等蕉城区农村学校。
2-招生方式
申请。剩余学历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包括蕉城区乡镇务工人员子女)并申请。具有正式学历的学校不接收汉郊城区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人员子女,申请登记。
外县(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蕉城区公办初中的,家长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蕉城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并如实填写《2020年蕉城区外出务工人员搬迁情况表》到市》《子女申请就读蕉城区初中报名审核表》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在名额平衡的初中申请。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居留许可签发日期至2021年7月15日。
蕉城区小学毕业的蕉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乡初中。他们必须在城市地区或郊区有稳定的住所。家长需出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家长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所需材料为在所在初中学校登记2021年7月3日至7月5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填写《2021年蕉城区初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到椒城区初中就读登记审核表》。经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同意,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期间,可向剩余学历初中申请。
交城区农村非交城区小学毕业生子女进城的,其监护人必须在城市或者郊区,并有稳定住所。如果蕉城区民族中学名额有余额,可以到学校申请。家长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民信息登记表》——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须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登记于2021年7月3日至7月5日期间,填写《2021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蕉城区初中入学报名审核表》。经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同意后,可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到蕉城区民族中学申请。
居住在蓝田区锦汉、锦城华府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未在蕉城区小学毕业的,只能选择蕉城区蕉城区国民中学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等学校按照就近原则申请。
每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能就读一所学校。报名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将被取消资格。学校征集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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