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温州市住房互助基金补贴提取服务信息

 admin   2024-04-24 06:07   28 人阅读  0 条评论

网络上对于温州市住房互助基金补贴提取服务信息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的题大家关注度都很高,小编为你整理了知识。


除《温州市住房互助基金补贴退出申请表》外,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子女申请的,须携带代理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他人申请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


1、提取准备金贷款


1.


2、个人住房免征贷款信息及1年还款记录


2、商业贷款的提取


1.


2、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


3、商业住房贷款还款记录


注意如果您第二次提取储蓄补助金作为商业贷款,则无需提供第二份文件。


上述两项海外贷款,需提交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在贷款所在地的户口簿,如未在韩国定居,需提交一年的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状况。


3.提取已购买的现房


1.


2.契据或税务发、房产证或房产所有权证


4、购买商品房的退出


1.


2.商品房购买协议、收据或发


5.已购买安置房的提取


1.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新房安置结算单及收据


3.若开具正式发,需提供房地产销售专用发原件;若开具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房地产销售专用发和契据复印件。


6.提取用于建造自住房屋


1.


2.建设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乡、市土地使用证


5.预算或报告房屋建设成本


7.改建自住住宅的疏散


1.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建筑业计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装修所需费用预算或报告


在其他地区购买上述五类住房的,您或您的直系亲属必须提交购买地户口簿,尚未办理结算的,还必须提交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证明或社会保障付款状态。


八、退出空置租赁住房


1、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房屋状况查询记录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双方


9.取消外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且调出地未建立或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的。


1.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的,新设单位须出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的声明。


4.如果设立储蓄补贴,您必须提交开户确认书。


10、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5年未再就业人员的退出


1.、个人不再就业承诺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11.因离婚或退休而退学


1.、退休证明或退休批准函


12、出境提款及境外定居


1.、护照或出境卡


2、公安部认可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


13.救出死者


1.、火葬证明或死亡证明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过程


线下办理提交《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审核登记后需3个工作日,补助金将计入单位账户。-使用“接受补贴撤回通知书”向您的单位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选择“温州市”搜索“提供提取资金补贴”点击“在线办理”“下一步”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拍照并上传相关材料点击“在线举报””。审核和登记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将付款存入该单位的帐户-使用“接受补贴提款通知书”向您的单位提出申请。


备忘录


以上所有提取情况,均需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


提款期限有限。撤销贷款所有权贷款合同中注明的贷款日期必须至少为一年。撤销购房所有权对于商品房,必须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注明交付期的前一天。发期限必须为一年内。对于现有住房、房地产登记证必须在一年内签署,契税单必须在一年内签署,如果是安置房,则必须在一年内签署安置协议。结算单和收据必须是一年内的。


员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补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到所在部门财务部门查询是否已收到载有《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通知书》的账户并到有关部门检查财务情况。该部门会将这些信息发布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中。


提取贷款总额不能超过一年的还款金额,提取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契税发和证明上注明的金额,提取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1年。


住房状况查询记录以户为单位有效期为30天。


收货地址无。会展路1288号


咨询热线88928810、88928820、89987296


表格下载网址


一、温州公积金2万可以贷多少?

温州储备金2万日元,最高可贷金额为40万元。


通常,个人储蓄贷款的最高金额约为储蓄账户存款金额的10至20倍。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住房扣除账户金额、贷款限额、房价与可扣除贷款比例等各项指标来确定。


二、温州公积金哪里取?

1、温州买房哪里可以提取住房补贴?


详细地址温州市市民中心4号楼2楼


处理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AM、2:30-5:30PM,春季、秋季、冬季8:30-12:00AM、2:00-5:00PM


查询电话0577-12345


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回收依据


《住房储蓄基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储蓄账户余额


购买、建造、翻新或检查自住房屋


退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本部门解除劳动关系。


那些离开祖国定居的人


偿还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


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然后,从每个城市/国家管理中心提取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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