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科普一下」苏州大学2020年6月自修本科生5月11日起可申请

 admin   2024-04-24 08:20   26 人阅读  0 条评论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院系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苏大教[2018]号根据142的要求,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学准备工作如下2020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考试时间如下


1.应用对象


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通过学校高等教育自主考试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所列时间为准。


2、补贴条件


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良好。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的全部要求,经审核批准毕业。


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考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毕业论文评分70分;


相关专业学位课程自学考试平均成绩70分以上。


注以上成绩均以研究生院报名表上的成绩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学位申请不予认可,不授予学士学位。


言行违反四项原则,受教育仍不悔改的人。


受到学校或雇主处分或以上处罚但未受到处罚的人


毕业论文成绩低于70分者


相关专业学位课程自考平均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


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


4.何时申请


2020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五、申请程序


由于疫情影响,学位申请材料目前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将相关材料通过邮政EMS寄至以下地址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苏州市江东路333号负责人张先生


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和《学士学位申请表》。


本科毕业证书A4复印件两份。


3.自修本科生的申请须在A4纸两面书写,申请人现所在单位须在申请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印章。输入单位并用铅笔标记您的学位课程结果。


4、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号码清晰。


注以上材料均以邮寄方式发送。


5.请填写学位信息表,注明姓名和专业,发送至邮箱。学位申请表必须如实填写,如有错误,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位评定费每人200元。


学位评定费须记入苏州大学财务账户,注明为“自主学位评定费+姓名”,如不注明,申请将被视为失败。


苏州大学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123200004660073435


单位地址苏州市施家街1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01000010149002255


逾期、材料不齐全或未缴纳费用的,将自动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初审各学院负责对自治系毕业生的学位资格进行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向院系提出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继续教育办公室。


审核终身教育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报送的初审结果、学士学位推荐人名单、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相关院系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评估学院学位评估委员会对授予的学士学位名单进行评估。


励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励情况报国家学位委员会备案。


6.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新闻学00642传播学概论、00661中外新闻著作研究、00660外国新闻史


电子政务03339信息理论与实践、03342电子政务案例分析、03335公共管理


社会工作与管理00281社区工作、00283社会行政、00282案例社会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可替代或豁免,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如果豁免学位课程,则无法申请学士学位。


因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而未获得学位的,申请文件和评估费用将不予退还。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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