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野生动物保护办法,陕西有哪些动物?

 admin   2024-05-12 03:07   21 人阅读  0 条评论

对于大家都想知道的陕野生动物保护办法和一些关于陕西有哪些动物?相关题,那接下来让小编带大家揭晓一下案吧!


本文目录

一、陕西有哪些动物?

分布于陕西省的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一级金丝猴、大熊猫、云豹、金豹、虎、扭角羚、白鹳、黑鹳、朱鹮、金雕、白肩雕、大鸨、棕马鸡、遗鸥、丹顶鹤、林麝。


二级猕猴、豺狼、黑熊、小熊猫、石貂、黄喉貂、水獭、大果子狸、小果子狸、猞猁、金猫、沙漠猫、林麝、瞪羚、羚羊、斑羚、斑喙鹈鹕,白琵鹭,大天鹅,小天鹅,鸳鸯,蜂鹰,红腹鹰,雀鹰,麻雀鹰,苍鹰,普通鵟,大鵟,毛足鵟,灰面鵟,秃鹰,白尾鹞,风筝,短趾鹰,猎鹰,燕隼,红脚隼,红隼,梅林,血雉,红角雉,匙雉,白冠长尾雉,红腹锦鸡,灰鹤,蓑羽鹤,红雉鸡绿翅鸮、红角鸮、领角鸮、雕鸮、毛足鱼鸮、雪鸮、颈鸮、斑头鸮、雕鸮、纵纹小鸮、灰林鸮、长耳鸮猫头鹰、短耳鸮、山鳖、大鲵、川陕遮罗鲑、秦岭细鲑、中华虎凤蝶、阿波罗丝蝴蝶。


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狼、红狐、沙狐、貉、豹猫、猪獾、狗獾、雪貂獾、果子狸、麂、冠鹿、狍子、苍鹭、草鹭、大白鹭、小白鹭、夜鹭、豆雁、斑头雁、红麻鸭、麻鸭、斑嘴鸭、绿头鸭、红嘴潜鸭、斑头秋沙鸭、鹬、红翅凤头杜鹃、画眉、红嘴爱情鸟、三趾乌鸦、酒鹬红朱雀、白眉朱雀、红胸红腹雀、蓝鹀、黄喉鹀、潘氏闭壳龟、太白壁虎、宁山小头蛇、王蛇、闪鳞蛇、秦岭蛇、秦巴北鲵、小鲵角蟾、宁山齿蟾、木蛙、斑腿树蛙、金裙蝶、玉带凤蝶、金凤蝶、宽尾凤蝶、枯叶蝶、蟾眼蝶。


一、交出国家保护动物有励


2、如果主动交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救助,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励。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东北虎、豹子、大熊猫等。小熊猫,金丝猴。伤者和病者被发现已被送去寻求援助。政府将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给予50元至800元不等的励。如果你把捡到的二级保护动物交给国家,政府可以颁发证书进行表彰,还可能有现金励;如果您饲养自己饲养的动物,并在近期将其列入保护名单后主动交出,将不会获得励,但不会受到惩罚。


二、陕西省2023年休渔计划?

,自2023年4月1日0:00起至8月31日24:00止,为期五个月。上述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止捕捞。


禁止钓鱼区


渭河、灞河、浐河、九河、沣河、捞鱼河、黑河、泾河、石川河、清水河等天然河流;所有面积超过500英亩的天然湖泊和水库;黑河鳞鮈国家级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忘川河国家特有鱼类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苦榆河国家特有鱼类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赣榆河秦岭四川鲑鱼国家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


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域内,禁止开展除合法休闲捕捞以外的一切捕捞活动。上述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


三、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概述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恢复条例》是陕西省制定的天然林保护恢复地方性法规。本办法已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规主要内容


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护对象本条例所称天然林,是指天然来源的森林,包括原始林、次生林及其林地。人工林中公益林的保护和恢复,也适用本条例。


2---保护原则--天然林的保护和恢复应当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科学恢复、严格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


3——保护恢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天然林保护恢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天然林保护恢复投入,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处于同一水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辖区内天然林的保护和恢复工作。


4——监督保障——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林的保护和恢复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天然林保护和恢复工作。


5---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要求编制天然林保护恢复专项规划,或者未按照目标开展天然林保护恢复活动的,规划确定的任务和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规的重要性


陕西省作为全国最大的天然林省份,全面保护和恢复天然林,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的出台,不仅是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体系规划》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恢复天然林面积、提高天然林质量、增强天然林保护恢复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发挥天然林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在陕西如何办理合法狩猎?

申请《狩猎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


1、无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犯罪记录,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具有识别申请狩猎野生动物品种的能力。


2、申请报告包括狩猎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使用的狩猎工具和方法等。


3.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狩猎者需要在所在县猎捕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所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需要跨县猎捕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由授权单位经当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


需要跨城市捕猎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提交狩猎许可证,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者经当地以上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授权单位核发狩猎许可证。县级。


省外人员进入我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林业局或授权单位颁发《狩猎证》。


五、陕西治理黄河的主要生物措施有哪些?

上游的主要题是荒漠化和冻涝。措施包括建立生态保护区、退耕还林、爆破和飞机轰炸消除冻洪。中游地区的主要题是水土流失。具体措施包括巩固沟渠、保护高原、保护坡地的工程措施——。农业技术措施——包括平整土地、中耕种植、田间管理、追肥、轮作和间作、选育良种、覆盖地膜、喷灌滴灌、科学施肥等。生物措施——包括退耕还田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大力植草造林,实行乔灌草结合。


下游主要题是泥沙淤积、地上河流、春、冬、春水量不足等。措施包括水库引水调沙、加固堤坝、冬春季排洪工程等。


六、2007年版秦岭保护条例?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第五章人力资源保护


第六章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章节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秦岭山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秦岭外围划定的建设控制区,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并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四个界线为准。


第三条秦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保护为主、保护为主、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综合管理、科学利用、严格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参与和损害责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


秦岭山区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秦岭山区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所辖范围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市和有关区、县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协调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题。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处,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本市和有关区县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范围,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秦岭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为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七条市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相关秦岭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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