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房屋拆迁律师,律师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纪?
这个本文主要是分享违章房屋拆迁律师的题,其中也对律师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纪?进行了详细解释,现在小编给大家讲解吧!
本文目录
一、律师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纪?
律师协会会员违法行为处罚规则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处罚规则》第四条,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处罚为
警告;
传达批评意见;
取消会员资格。
对违反《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司法部《律师违法行为惩戒办法》的律师,律师协会除对违纪成员给予上述处分外,有权建议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惩罚。
《律师协会会员纪律规则》第六条规定,会员有纪律处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分
拒不执行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给予的处分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投诉人和证人进行报复;
曾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事件发生后结成攻防联盟或者隐匿证据、材料或者阻碍调查的。
二、我的律师与被告串通伤害我,我该怎么办?
加工方法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免受恶意串通
1.向所在城市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投诉可以口头提出,但最好提供书面材料。
2、您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法院起诉两人侵权。
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法
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处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的处罚;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收受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或者第三方恶意串通,侵害委托益的;
……
律师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八条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受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恶意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串通,侵害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和客户利益”“违法行为
向对方或者第三方提供对客户不利的信息或者证据材料;
与对方或者第三方恶意串通或者变相配合,阻碍客户合法行使权利的;
收受对方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故意拖延、懈怠或者不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责,给委托人及其委托事务的处理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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