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调运生猪屠宰,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中新网4月1日电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集中整治生猪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注意”)。《通知》明确,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农业食品农村部决定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专项整治措施。非法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1日,禁止非法运输生猪约60天。
《通知》指出,要加强养殖场管理,严把养殖“源头”关。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推动落实本地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管理责任,将防疫监督和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通过农场和家庭租赁等方式监督劳动力网格的管理。实施猪场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全面覆盖规模猪场。对生猪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区域均价的养殖户要重点监测,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测,严防染病生猪流动。
《通知》明确,加强生产场所检疫,严格生猪屠宰前管理。加强产地检疫报告管理,督促养殖场等履行检疫报告主体责任,鼓励生猪收购和贩运,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初步检疫报告。最后期限。个人从养殖场获得代表其申报检疫的授权书。
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生猪产地检疫,加强单证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重点检疫环节,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的生猪检疫。规范原产地检疫证书采集、使用和管理,加强电子检疫证书签发账户管理,明确证书签发机构权限和责任,严禁“签发山证”、倒卖检疫证书等违法行为。符号。
《通知》提出,要加强交通环节监管,严格控制流动路线和运输。各地要以县域为重点,安排专人保护当地高速公路出入口,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进出生猪和生猪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建立检查簿。
如发现“Thrino”猪无检疫证明、牲畜耳标、车辆登记证等,货主有责任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15天的检疫,如果猪变成在非洲患病或死亡,一经发现,应就近就近观察。猪瘟阳性者必须予以淘汰,对非法经营者将依法严肃处理。建立生猪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取消非法生猪运输车辆登记。
《通知》要求加强落地监管,严格控制验收水平。生猪运往各省份到达目的地后,严格执行相关防疫监管要求。对生猪进行屠宰的,要严格核查原产地检疫证书所附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尽快取回原产地检疫证书,严防屠宰。对原产地检疫证书丢失要采取控制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屠宰检疫,检查是否有疑似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脾脏、淋巴结等典型病理变化等。您必须立即按照程序行动并及时报告。
对连续饲养的生猪,要督促对省内调运的非养殖生猪实行24小时报告制度,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要依法严惩。严格执行跨省流动生猪检疫观察制度,只有检疫观察合格的生猪才能混群饲养。
《通知》提到,要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把信息对接关。利用动物检疫电子发证系统等信息,逐步探索建立集生猪疫苗接种、检疫报告、产地检疫、报告于一体的动物检疫整体体系。运输监管、产地认证和目的地监管模式相结合。
电子发证系统加快生猪养殖户基本信息和免疫信息对接,严把原产地检疫和出口关,利用电子发证系统对运输环节项目进行核验和检验。做好监督检查跟踪管理,加快车辆登记系统整合,对接动物检疫电子发证,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和屠宰场的信息化管理。准入信息在电子发证系统中推广,并实时推送至国家兽医卫生综合信息。
《通知》强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监管执法。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更加精准汇总核实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非法将生猪进出辖区。
要加强省际动物卫生监管合作,加强线索报告和信息咨询,查处一切与省际运输有关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经营、运输病猪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立即取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关系的有关规定。
姓名
一、山东生猪禁止外调了吗?
省际生猪运输已停止。
自2018年9月11日起,山东省停止生猪进出省跨省调运。所有违规运输的生猪及其产品将被销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自己家买整头猪能不能跨省运输?
您是否可以将自家购买的整猪运往省内,取决于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检疫规定,跨省运输生猪需要办理检疫、报告手续,并必须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联系当地动物卫生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规定和程序。我们可以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说明,以确保您的货件符合法律要求。
跨省运输前可能需要取得动物检疫证明,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措施。此外,为了确保顺利入境,您还必须了解目的地省份的相关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通过与地方当局合作并遵循他们的指导方针,您可以合法、安全地穿越全省。
三、2020年非法跨省调运生猪怎么处理?
2020年,全省范围内非法运输生猪的,以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可以并处或者仅处以罚款。数额在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一倍以上罚金。但是,不得超过违法所得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的五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活动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财产。
未经许可进行特许经营、独家物品或其他物品的交易。
我们销售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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