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招标预告,马鞍山格力电器是国有企业吗?
对于马鞍山招标预告以及马鞍山格力电器是国有企业吗?的话题,大家一直都众说纷纭,让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
一、马鞍山格力电器是国有企业吗?
不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是一家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为主的企业。企业资本1530万元,实收资本1530万元。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曾两次参与投标项目;拥有知识产权专利信息175项;此外,公司还拥有11项行政许可。风险方面,发现公司面临法律诉讼9起,涉案金额50万元;法院公告7条,立案信息7条。
二、安徽金铜精细化工网站?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公司
安徽金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是一家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的企业。企业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
安徽金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参与招标项目7个;知识产权方面,拥有专利信息10项;
三、安徽哪里可以找到塑料雨水收集回收系统?
塑料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在安徽很多地方都有。首先,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省会,销售管道产品的商家众多,其中就包括塑料管道。其次,安徽的一些建材市场和管道销售中心也是寻找此类产品的不错选择,例如芜湖市的建材市场和马鞍山市的管道销售中心。此外,阿里巴巴等线上也是购买管道产品的方式之一。这些上有许多供应商提供塑料管道产品,包括雨水收集和再利用系统。选择购买渠道时,建议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同时,在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时,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马鞍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遵循党建引导、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法律监督的原则。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题。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物业管理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研究制定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县、区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
负责市辖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
负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负责市辖区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及相关事宜的备案;
负责市辖区物业检查工作;
指导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人防、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管理活动。
第六条县、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负责辖区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的管理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收集、核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监督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
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指导当地乡镇街道处理投诉、调解重大矛盾纠纷;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和临时管理规定的备案,以及专项维修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指导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选举,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协助县、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收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
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调解物业纠纷,处理物业投诉;
协调、监督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报送材料的管理;
指导社区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选聘工作,监督物业服务有序交接;
突发公共事件期间,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第八条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鼓励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业主转让房产时,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未结算的,应当签订物业服务费缴纳协议,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第十条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之日起45日内,——阶段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会同物业所在地县、区的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筹备组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或自荐,按照推荐人数顺序确定。推荐人人数相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决定。
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符合《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指定1人作为筹备组代表。逾期未预约的,视为放弃,并增设业主代表。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室出入口、社区公告栏、走廊等显着位置公示拟定成员名单及其基本信息、推荐人数、岗位职责和产生过程。电梯入口区域。不少于15天。
公示期间,业主提出书面异议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在7日内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将轮流更换落选候选人或重新整理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筹备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须有过半数会员出席方为有效。决定须经筹备组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筹备组成员不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第十五条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于会议召开15日前在显着位置公告下列事项公告期限为10日
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所有者的投权数量和所有者专有部分的面积;
起草管理规定、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起草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办法及名单;
其他的东西。
业主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和异议,筹备组将在会前审核并回复。
第十六条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承担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任职或投资的物业服务公司;
擅自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公益金,或者侵占、挪用业主所有财产的;
利用职务便利,向物业服务企业、利害关系单位或者个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利益,收受物业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减免;
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利用业主信息进行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违法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
隐匿、篡改、销毁或者迟延或者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妨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处理。是按照法律规定的。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未按时召开定期会议或者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限期召开会议。其权力或根据业主的书面要求。逾期不召开的,由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
第十八条市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组织建设物业电子信息系统。
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或者其他公开竞争方式招收物业服务企业。鼓励业主会议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表决和决策。鼓励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单位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向全体业主公布、公开服务事项,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会议的决定,按照业主会议的决定使用印章,保存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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