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事业单位是否独立财务,事业单位是否需要设立出纳岗位?
对于一些想知道的二级事业单位是否独立财务和事业单位是否需要设立出纳岗位?的朋友,本文都有详细的解二级事业单位是否独立财务的由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
一、事业单位是否需要设立出纳岗位?
事业单位必须设置出纳岗位,这是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随着数字货币结算和电子支付的实施和普及,收银业务量大幅减少。出纳员可兼任工会账务、党费缴纳等工作,满足人尽其才的要求。
二、法人金融机构不独立怎么办?
财务管理权可由主管部门行使。
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的原因包括一是事业单位人数少。有的部门和机构只有几个人、十几个人,相关的财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二是单位职责不独立。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为机关服务,负责信息安全等职能,无需独立开展财务工作。三是单位的公益属性。很多部门所属单位提供公益性服务,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没有必要实现财务独立。
三、国家规定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处吗?
没有此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设置会计人员、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四、事业单位是独立的金融机构吗?
事业单位不一定有独立财务;根据《会计法》,各单位是否设立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复杂程度确定。简单的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会计机构,所以没有必要。这要看实际情况,所以案不一定。
五、供电公司是事业单位吗?
供电局是事业单位。
供电局和供电公司含义相同。供电公司是指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持续、合格地向广大电力用户销售电能,以满足广大用户经济建设和日常用电需要的企业。供电局、供电局改制为供电公司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经济贸易委员会。供电所是供电公司的派出机构,分布在各乡镇、村庄。主要提供配电棚、线路维护、停送电、抄表、电费收取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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