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年限强制标准,设备报废、淘汰有何规定?

 admin   2024-07-29 00:22   18 人阅读  0 条评论

今天主要是跟大家讲解一些关于设备报废年限强制标准,和设备报废、淘汰有何规定?对应的一些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

一、设备报废、淘汰有何规定?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部发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事项。《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出租人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合格证。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厂生产的标准接头和附着装置。《条例》明确,五类是指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生产企业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使用寿命的、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不具有安全技术标准的、不具备安全技术标准的。安全技术档案齐全,没有完整、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出租、使用施工起重机械。


二、医疗器械报废年限国家标准是多少?

医疗器械的报废没有统一的时限,但报废有严格的规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废


1、已超过使用寿命,主体结构陈旧,精度差,生产率低,能耗高,无法改造使用。


2、因车间改造或工艺布局改变而不能移动的设备必须拆除。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有危险。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不良、无修复价值。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设备损坏超出修复价值。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对需要定期检查、检查、校准、维护、保养的医疗器械进行检验、检查、校准、维护、保养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维护和记录,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证使用质量;对使用寿命较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一一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移、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自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结束后不得少于5年。


三、消防设备报废年限国家标准是多少?

消防设备报废年限国家标准介绍如下1。所有灭火器每年都需要经过消防部门检验。如果需要重新填充,则必须重新填充。如果达到报废期限,则必须报废。检验合格的,检验单位将颁发检验证书。证书和测试报告。


2、所有灭火器达到规定使用寿命后必须报废。


以下是各类灭火器的强制报废日期


便携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可互举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水灭火器-6年;


便携式干粉灭火器-8年


便携式贮压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灭火器-10年;


便携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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