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爆料」车主对违规停放应急车辆的罚款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报近日,常德一辆汽车的车主严先生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章停车,受到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因为当时的情况被判定为'紧急情况'。他不服处罚决定,遂向常德市石鼎提起申诉,城市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区司法局作为鼎城区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具体办理相关行政复议题,收到复议申请后积极办理案件。
不久前,在杭瑞高速行驶时,严先生感到疲倦,将车停在杭瑞高速西向东段的应急车道上与他人交谈。我坐在乘客座位上。地点。了解情况后,湖南省公路交警局常德学院武陵大队交警赶到现场,要求颜先生到安乡收费站接受行政处罚,并处罚款200元。扣9分。严先生表示,由于身体疲劳不适,他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并与售员交换位置,存在安全风险,但整个交换过程仅用了30分钟。因此,他认为疲劳驾驶可以被视为紧急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有关公路的特别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在紧急情况下不得行驶、停车。除紧急情况外第二好……那么“疲劳”是“紧急情况”吗?
一般来说,“紧急”是指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过度疲劳驾驶,但一般情况下,驾驶员在驾驶时出现的“困倦”和“疲劳”现象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驾驶员可以提前预见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必须采取措施避险,不得以干扰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作为避险的正当理由。因此,驾驶机动车时“困倦”或“疲劳”并不构成“紧急情况”。因此,复议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维持了湖南省公路交通警察局常德支队武陵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温馨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占用应急车道是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的交通法规。为了让应急车道成为现实生活中的通道,所有驾驶员都有责任不占用应急车道,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法律、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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