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admin   2024-01-10 03:07   22 人阅读  0 条评论

到2023年,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遵循源头控制、预防新增、重点监管、确保安全的理念,让全县居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我们牢牢守住目标,最终圆满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现将2023年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法。


2.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测单位名单。


3.加强执法,严格管控。


4、全面开展检查,确保土壤安全。


二、取得的成绩


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管理管控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


2.继续对农用地附近从事镉等重金属行业的企业进行排查整顿。


3.继续加强建设用地监督管理。


由于篇幅和评论题,本文仅包含概述。查看全文并输入“范文”。


一、环境监察大队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环境监察组职责为1。对辖区内污染物源排放污染物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治理。2、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三、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处理。4、负责征收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5、负责污水费率的财务管理以及污水费率财务和统计报告的编制、报告和审核。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编制污染防治工程年度计划。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8、完成主管部门或者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环境监理工作程序污染物源监管工作程序1.计划管理-1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列出本辖区主要和常见污染源并建档。-2、按照审查规定进行现场监督。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置、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控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环保手续是否齐全等。-1、正常书写调查笔录-2、异常侦查人员到现场取证,进行现场勘察调查、记录和询笔录,必要时收集相关音频、视频证据。根据环境保护局的规定准备检查记录并实施处罚程序。3、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异常情况。注释-检查结果处理的实施情况。4.总结与存储-1所有检查记录和数据均保存在相关公司档案中-2。季度结束后10天内总结季度检查情况,具体说明发现的题及处理方式,提交-3。一、全年监督检查年终总结。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程序一、分类存放-1、现场检查站负责登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设施名录,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固体废物等,并建立设施档案。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型号、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率及处理效果、处理费用、购置/改进、日期等。-2。每套污染防治设施每月至少检查两次。2、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公司生产状况(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设施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建立、健全、标准化等)。设施的必要性设施暂时不能运行、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以及需要改变、增设、拆除原排污口位置的,已履行相关环境保护手续。设施关闭或退役期间为满足处理后的排放标准而采取的措施。-1.正常创建巡检记录。-2.异常适当处理。-一。超标排放监测报告结果移交排污费征收管理部门征收超标排污费,限期处理,限产限排,停止生产,2.设施运行不正常者,擅自停止运行、拆除、闲置、关闭、增设、变更排污口、未设定排污标准的,对排污口、计量、监测装置视情况适用《环境监测行政处理办法》-3。为了确保现场调查员的证据,现场调查员必须准备现场调查、录音和询的记录。必要时,收集相关音频、视频证据,制作检查记录,并按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实施。3、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异常情况。注释-检查结果处理的实施情况。4.需要暂时关闭、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许可管理设施,或者需要改变、增减原排污口位置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向主管当局报告。盘县环境保护局.军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听取该旅意见后,可以立即或限期处理。


5.汇总和保存-1.所有检查记录和数据均保存在相关设施档案中-2.在季度结束后10天内汇总季度环境监测情况,明确发现的题和处理方案,并提交给主管部门-3、年检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等年终总结。“三同时”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程序1、备查档案-1、辖区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单位登记-2、完成“三同时”建设项目逐项档案。2、现场检查详情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进度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相关情况。对已“三同时”审批但尚未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检查是否同时建设重大污染防治设施、试生产时是否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完成并投入试驾,也确认是否可以行驶。作用保证进入正常生产和使用时有审批流程。是否同时建设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凡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均视为异常。-1、正常书写调查笔录-2、异常侦查人员现场取证,做好现场勘察调查、笔录和询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音频、视频证据的采集,并记录下来。将保留检查记录,并按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工作计划的实施。3、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异常情况。注释-检查结果处理的实施情况。4.汇总及保存-1.所有检查记录和数据均存入相关档案-2.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提交季度环境监测情况汇总,明确发现的题及处理方案。领导和项目批准-3给当局。发现违法事实明显、题严重的,必须及时向旅长和有关军部报告。临时加工项目监管程序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文件建设文件要求,建立辖区内临时加工项目、停产加工项目和关停项目清单。将文件一一设置。2、现场检查和内部检查规定期限内临时加工项目进度、加工是否正常、验收是否通过、生产是否未通过验收、是否已停止生产是否已停止加工是否已停止加工是否发生未经同意擅自生产的情况已中止是否已就地停止加工涉事生产设备是否已被内部拆除地点、是否发生擅自生产的情况。-1、正常制作调查笔录-2、异常侦查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和讯笔录,必要时收集相关音频、视频证据,并记下内容。我们制作检查记录并按照环境保护行政处理程序执行。3、审核对规定时间内的异常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处理结果是否得到落实。4.总结和储存-1.所有检查记录和数据均储存在相关档案中。-2、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提交季度检查情况总结,明确发现的题和解决方案。各旅、军局有关部门-3。违法事实明显、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支队指挥员和军部有关办公室报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监测程序1.收集您所在辖区颁发的正式或临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相关信息。2、制定方案,按照《污染源监测制度》制定监管计划。3、现场检查-1、污染物是否经许可排放-2、计量装置运行情况-3、污染物是否超标排放4、视情况处理-1、正常-2、计量装置运行情况-3、污染物是否超标排放异常无证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属于现场处理范围的处罚,执行《现场处罚程序》,处罚范围并由监管机构强制执行,有情况的,制定《业务程序》,并实施《现场处罚程序》。根据《环境监测行政处理建议》,超出上述处罚范围的,予以通报。污染物排放费征收程序1.污染物排放报告和登记污染物排放单位必须在每年1月15日前在《污染物排放报告和登记表》中填写污染物排放信息,并向卫生部长提交三份。被提交给.大队污染物排放报告室。新项目须在试生产前10天填写《污染排放报告登记表》,报三个单位大队收集管理。2、污染物排放报告登记核报机构或者征收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污染物排放报告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对表中记载的数据进行确认。批准的报告将用作计费的基础。


报告未通过批准的,须退回报告部门重新报告。三、排污费征收——1、征收管理部门向征收排污费的单位发放《排污许可通知书》。-2。《排污批准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7日后,排污单位无异议的,签发《排污费缴纳通知书》,并公布征收数额。-3。《排污费缴纳通知书》不能由征收管理部门直接送达,必须经过公证并提前3天送达办公室。4、排污费缴纳单位可以按照征收通知金额将排污费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也可以到大队财务室提取现金直接缴纳。五、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理对于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征收管理部门将接收单位情况报大队办公室,由办公室处理。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六、排污费减征、缓征、免征,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减征、减征、免征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保护局。我们正在落实“缓缴环境费”的《通知》。环保补贴管理及使用程序1信息收集-1排污费的征收和拖欠-2。排污费结算及缴费情况-3污染防治的需求,-4.环境保护自身建设的需求。二、编制计划1、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编制污染防治贷款补助和资金使用计划。-2、环保部门配合。与财务部门合作制定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计划。计划使用环保补贴。3.执行计划-1。财务部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将环保补助资金划入环境保护部专项资金账户。-2。环境保护部根据以下条件分配资金项目进度-3。污染治理贷款本息按附表-4收取。借款单位必须提交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报告-5。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说明资金和效益的使用情况。4.财务管理-1.建立排污费征收专户和各项资金使用专户-2.按照排污费征收专户及核算办法建立排污费收支台。排污费-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季度财务报告、年终跟踪报告、年度收支预算及结算报表-4。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支预算、决算表等报表。5、按规定汇总、保管有关环保补贴管理和使用的所有文件、账簿、发、报表等。现场处罚程序1、及时收集证据环境执法人员在确认发现或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后,及时收集证据,并出具《现场调查取证笔录》和《现场调查笔录》。符合环境监管现场处罚条件。二、声明-1、环保督察对违法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2。环保督察讲解处罚违法组织的理由和法律依据。3.现场处罚-1.环保督察准备《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2份-2.《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一份发给处罚单位或由个人签字,另一份由环境监察机构档案签字。4、报告情况,并将两页《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证据材料、《现场调查询笔录》、《现场调查笔录》提交主管审核。5、强制执行经起诉、再审期满,处罚决定仍未履行的,应当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按案件一份文件提交。环境监察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1、立案登记对于现场监督中发生或者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公众举报、控告,填写《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登记表》形式。”2.调查取证,确认违法事实并收集证据,制作《询调查笔录》3.按处罚机关处理-1。属于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程序》-2.属于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程序》-2.属于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程序》-2.如适用,环境监察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请填写将《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与调查材料一并报送。


4.决定审查-1.监察组提出行政处罚意见-2.听取被处罚机构的陈述-3.《通知》。5.投递签名寄件人请收件人在《投递证明》上签字并签字。拒绝交付状态的,必须注明交付状态。六、强制执行经起诉、再审期限后处罚决定仍未执行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七、案件报送请编制《事故调查完成报告》,每案一卷报送环境污染损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1、大队指挥部通过局12369环境举报热线报告环境污染损害情况接到事故投诉后,必须立即报告大队指挥员和上级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记录登记工作。2、环境污染和损害事故调查现行国家环境污染损害事故调查指导组统一指导,参与证据收集,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置,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将污染损害降到最低程度3.关于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现场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记录、污染和破坏程度等书证、周围环境状况、物证、视听资料等。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评价结论、检查记录、现场记录等。四、调查结束后,必须立即将取证材料报县局环境污染损害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纠纷调查处理程序1、按照县公所污染纠纷调查组的部署,参加环境污染纠纷调查;2、环境调查人员参加调查时,必须收集与事件有关的证据,并对事件事实进行调查、确认。三、根据调查数据和专业部门评估,澄清事件,明辨是非,明确责任,如双方愿意接受调解,调查组将召开听证会。召开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写下会议纪要,制作《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协议书》,加盖印章,送交双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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