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离婚,靳先生我要离婚
辽宁营口一男子苏某为了让情人金某与丈夫离婚,对金某进行殴打,并用绳子和塑料软管将金某的手脚绑住,并用抹布捂住金某的嘴。最终,金被迫离婚并被释放。金趁机逃跑,肖被警方抓获。2020年1月,法院获悉金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肖先生,1973年出生,辽宁营口人,在辽阳市白塔区与当地妇女金女士合伙经营一家餐馆。
当肖某与金某共同经营一家餐馆时,肖某多次向金某与丈夫李某提出离婚,随后两人前往金某家,并将其私人物品搬至店内。
次日,金某与丈夫李某前往办理离婚手续,肖某也同去,但因金某户籍题无法办理离婚,李某开车送金某、肖某回家。我们回到酒店就离开了。
当天上午,肖某发现靳某又在酒吧联系李某,生气后,抢走了靳某的手机,将其打进1号房间,用渔网柄击打靳某,并将靳某抢走。他试图用啤酒瓶打Jin,但失败了。随后,小冰带着靳某来到5号房间。金仍不同意离婚,肖某用蛋糕盒里的绳子和塑料软管将金的手脚绑住,并用抹布捂住金的嘴一会儿。小时。
金在邵的威逼下同意离婚,邵放了他。当天下午,肖某让金某陪她去日产4S店取维修车,金某趁肖某不警惕逃跑,并向出租车司机和银行工作人员借了手机联系丈夫李某。然后到公安机关报案。肖找不到金某,于是向公安部门举报,结果被公安部门抓获。
辽阳市白塔区法院一审认定肖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肖某不服上诉,称自己没有殴打受害人,也没有人身自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邵某采用暴力手段非法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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