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兼职通报,广州通报4起非法打工及商业活动案件

 admin   2024-02-01 21:07   20 人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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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培训,广州市纪检监察委员会近日通报4起违法兼职、营利活动案件。


1、广州市城市更新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浩军涉嫌违法打工补偿。叶浩军于2016年9月上旬退休。同年11月,未经组织批准,在原岗位管辖范围和业务范围内担任某民营房地产公司顾,从事规划、建筑设计、城市更新、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企业子公司珠海投资公司“三旧”改造项目,与珠海某建筑设计公司签订《顾聘任协议》,规避组织监管,领取兼职报酬。他继续违反规定,直至2018年7月辞去顾职务。2019年2月,叶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罚款。


2、广州投资促进中心原主任秦红通过兼职非法领取报酬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秦宏于2015年6月初退休,次月在原职位下投资了一家管理服务提供商的关联公司,并于2018年8月退出,未获得任何股息。同时,自2017年1月起,未经协会批准,他被聘为协会秘书长,并于2018年12月领取非法兼职报酬。2019年5月,秦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违纪经费。


3、广州市司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胜非法投资商业项目。2008年3月以来,王文胜利用担任白云区政府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共同投资如下他与妻子、社工李某某一起租赁白云区陈田村,对三元里村化龙桥地块进行商业开发,按照投资项目份额进行利润分配。此外,王文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2月,王文胜被开除党籍、开除政治处分,并没收违纪罚款。


4、广州市荔湾区飞龙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蒋世胜违反管理规定。2014年7月,张锡胜在担任荔湾区国企广州市荔湾区飞龙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非法投资设立广州亿源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代表人,参与经营活动。2019年4月,蒋世胜受到政府警告,并被没收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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