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汽车违停免罚,重庆首次违停免罚是一年一次吗

 admin   2024-02-16 15:07   20 人阅读  0 条评论

近日,重庆市城管局印发《重庆市城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宽容行政处罚豁免名录》(以下简称《罚款豁免名录》),自2月1日起施行。


《免责清单》列出了13项违法行为、处罚理由、处罚标准、免责理由。


例如,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人行道上停车的违法停车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重庆市城市设施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处理。《管理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不过,根据《罚款豁免清单》,两轴以下汽车首次停放在人行道上并接到通知后立即开走的,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堆放物品的,由城市依照《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经设施管理部门通报后报管理部门,并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处罚免责名单》规定,轻物堆放时间不足2小时的,只要不干扰行人交通、不损坏设施,并在通报后立即纠正,就不会采取行政措施。


违反《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未按照《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的第二款是城市管理部门规定,按照设施管理机构的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免责名单》还规定,违法行为举报后立即改正的,不予行政处分。


13项轻罪可免罚款


1、在城市道路设施内洗车的,根据《重庆市城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设施管理权限和严重程度,下达改正令。对企业以外的个人偶有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不予行政处罚。


2、汽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给予下列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人行道上行驶的两轴以下汽车,报告后必须立即驶离人行道,未造成设施损坏的,不予采取行政措施。


三、占用城市道路非规划路段进行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市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按照设施管理所的规定,向市政府责令改正。政府。根据《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和情节,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直接销售农产品并在接到举报后立即纠正题,则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4、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根据《重庆市城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节第五款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设施。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两轴以下车辆首次停放在人行道上,接到通知后立即驶离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未经城市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堆放物品的,应当按照《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节第四款的规定,按照设施管理权限报城市行政管理部门指令。《城市设施管理法》。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轻物堆放时间不足2小时,未影响行人通行、未损坏设施,并通报后立即纠正的,不予采取行政措施。


六、违反《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登记、未维护现场车辆停放、行驶秩序的;停车场出入口标志、服务项目、监管电话、停车场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无利于疏导停车场出入通流量的《重庆市城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市政府按第六条规定负责。主管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情节轻重,金额超过5000元,且因员工疏忽导致停放车辆被盗、损坏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负责赔偿。通报后立即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七、违反《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从业人员未佩戴工作证或者不持有工作证,或者经临时停车场决策部门指导并未设置临时停车场的,按照《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公告设施设置范围和有效期的,


市管理部门按照设施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劳动者有过失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通报后立即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八、违反《重庆市城市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未按照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线内的,依照该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重庆市设施管理条例》。《条例》第二款第五款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设施管理机构的指令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的罚款。不予行政处罚。通报后立即。


9、按照《重庆市城市美观和环境卫生》第十八条规定,在主路、辅路距主路路缘石50m以内及两侧设置停车场、报亭、商店、仓库的,责令改正。《管理条例》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绝整改道路的,其经营物品可能会被暂时扣押。如果直接销售农产品并在接到举报后立即纠正题,则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10、在桥梁、立交桥上设置售货亭或销售商品的,将根据《重庆市城市美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责令改正和50万韩元以上罚款。”。处500元以下、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暂时停止占用农产品自营渠道的经营项目,接到通知后立即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11、根据《重庆市美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人在公共场所不主动清除宠物产生的排泄物,且主人未立即清除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接到清洁指令后必须立即进行清洁,无二次污染的不采取行政措施。


十二、吐痰、吐口胶、大小便的,依照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200多元。接到清洁指令后必须立即进行清洁,无二次污染的不采取行政措施。


十三、乱扔贝壳、纸屑、烟蒂、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依照《重庆市审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处100万元以上罚款。规定”。对个人处50元、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接到指令后立即进行清理且未发生二次污染的,不予采取行政措施。


一、12123罚款可以免除么?

12123初犯申请豁免罚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该事故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中断,且车辆及驾驶员在违法行为发生前六个月内无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您之前有过所有交通违规行为,您可能会收到警告。此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初犯警告名单范围。


二、重庆大渡口违停几分钟免罚?

如果电子眼在5分钟内检测到违章停车,则不视为违章停车,如果超过5分钟,则视为违章停车。目前电子眼违章停车拍照工作流程如下


1、车辆进入禁停区域时,电子警察自动拍照,5分钟内车辆离开,照片自动删除。


2、车辆违章停车超过5分钟,电子警察会拍摄第二张照片,同时上传至系统,车辆将受到违章停车处罚,但不记录扣分。


3.只有同时上传的两张照片才会被发送至处罚系统。


三、重庆首次违停免罚的条件?

首次罚款豁免的条件如下


1.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申请人必须是有车人士。


3、交通事故并非因违法行为发生。


4、车辆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4个月内无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


5、该违法行为仅处以罚款,不扣押、扣押车辆,金额不超过500元。


这篇文章详细为你解了重庆汽车违停免罚的这类题和一些关于重庆首次违停免罚是一年一次吗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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