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一次失业救济金后还能领取吗?
一、领取一次失业救济金后还能领取吗?
失业救济金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失业补贴不需要失业登记,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可跨协调区域重复申请、享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发放失业补助
1.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到期
2、被用人单位聘用并参保;
3.有死亡、服兵役、移居国外、被判处徒刑等规定范围内的情形的;
4、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出现上述情况的,从下个月起暂停领取失业救济金,未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此外,失业救济金一旦停止,就无法恢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记录,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的证明和缴费情况等相关手续,须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和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期限届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2.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因非个人原因失业的;
3.鉴于目前COVID-19疫情形势,我国放宽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要求。特殊时期,参保人员即使自愿辞职也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二、富士康的失业补助是一次性发放的吗?
失业6个月以上,富士康失业金一次性发放。如果您刚刚失业并申请失业救济金,则每次发放一个月,为期6个月。失业救济金按月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但经批准后,当地社保局将按照申请人实际参保保险终止的月份开始重新发放失业救济金。申请当月和之前的将一起支付。此后将每月分发一次。
此外,还可享受长达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这是地方政府为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推出的一项保障措施。因个人原因辞职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
首先大家要知道,失业救济金是国家在去年疫情期间推出的一项阶段性补贴政策,旨在帮助那些因疫情失业的人。
基本上每个省都有,而且条件很宽松。只要你在失业前缴纳了社保失业保险,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辞职都可以申请。不过,这项政策原本已于去年12月底到期,但考虑到疫情影响仍在,今年缴费期限有所延长。
广东、河北、南京等城市均延长了征收期限,北京今年更是延长至12月。
三、我可以再次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失业救济金每年只能领取一次,最多六个月。第二年再次失业但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可以再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失业救济金通常可以在两种情况下申请。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后,由于疫情影响,仍未找到工作。您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另一种是个人新参加工作,尚未缴纳失业保险。一年后或者如果您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您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
四、为什么有些失业救济金是一次性到账的?
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领取失业救济金。
通常,失业救济金不是一次支付六个月,而是按月支付。申请期限最长为6个月,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每月失业救济金标准为协调地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从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次月起,按月向失业人员发放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发至个人指定的银行卡,不予办理。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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