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打老师,高三学生打老师如何处理
近期校园暴力事件引起社会关注。据《华早报》报道,根据家长及宿舍管理员马某的说法,事发时间如下。9月26日晚上11时40分左右,吴校长、招生主任郝某等4人进入宿舍。检查完学生中心和宿舍后,我用力一踢门,进了宿舍。胡先生和另一名老师怀疑学生抽烟,于是在宿舍内联合两名学生殴打他们,殴打持续一个多小时,四人直到第二天凌晨1时20分才离开。期间,郝继续喊“打死他,打中了就送医院。”
事件发生后,一名学生晕倒并流鼻血,宿舍管理员马老师给孩子喂糖安慰了两个多小时。随后,学校没收了手机和手表,并要求学生写信保证不会向家长举报此事。三天后,父母“发现”孩子面部青紫、嗜睡、做噩梦和抽搐,这一题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家长首先联系了宿舍主任马老师。马老师听后“愤愤不平,辞职了”。
在马先生和吴校长的谈话录音中,吴校长道歉并承认“行为有点太大了,有点极端”,并且他“已经向学生和家长道歉”。马先生后来告诉媒体,当晚所有楼层的学生都目睹了暴行,他“无意再做那样的事情”。当媒体致电吴校长时,他只是说“这件事我们正在处理。”目前,兰州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虽然本案的时间线并不复杂,但仍有很多题值得分析。
首先,事件的具体情况还相当模糊。
考虑到事件的起因,宿舍管理员马莫先生表示,“我是代表学校检查学生宿舍的,没想到事情会这么狠。”看来,校长一行人之所以进入宿舍检查并殴打他们,是因为“怀疑学生吸烟”。那么这两个学生抽烟了吗?校长及其团队为何在检查病床时暴力踢门?这次攻击有两个关键题。要解释事件的原因,学生关门、校长踢门和被指控吸烟的学生之间必须存在逻辑联系。
目前媒体报道和当事人采访所呈现的事实是“学生们因为害怕因吸烟而受到惩罚而锁上了门。这只能解释为“校长打不开门后猛烈一脚踢开”。最后,我们包围了学生。”即使两名学生吸烟,校长也可以惩罚学生,而不能使用体罚,这是《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所禁止的。如果这两名学生根本不吸烟,校长和其他学生的行为未免太暴力了。
《中小学教育处分规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有“吸烟、饮酒或者违反学规等不当行为”的,学校和教职员工必须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实施教育处罚。但本案中,暴力殴打不属于任何惩戒措施,属于第十二条明确禁止的“通过殴打、刺伤等直接造成身体疼痛的体罚”。
如果宿舍学生和家长的说法属实,胡校长等人也被指控违法犯罪。从“面部瘀伤”和“鼻血”的描述来看,两名受害者可能符合“轻伤”的标准。
其次,这一事件表明,中小学管理教育的最大题是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几乎绝对的“管理与服从”关系。
师生之间存在着权力关系,校长和招生主任的地位远高于教师。他们出来“查床”管教学生,无意识地或有意识地延伸了这种权力,其中包括对学生进行无条件体罚的权力。同时,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校长和其他上级,否则体罚可能会升级。
根据现行法律,当发生“学生吸烟”等违反学生规则的行为时,学校只能对学生进行惩罚和教育,而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殴打。追究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责任,以及鼓励或允许未成年人吸烟而不是残酷惩罚未成年人吸烟的企业、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
最后,这件事让我们重新思考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即所谓的“突击检查”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系统的初衷是为了完善宿舍管理,保护学生安全,保障学习和生活条件。但现在各级学校都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号,自然占据了学生学习、生活的私人空间。本次事件中,校长于当晚23时40分左右来到宿舍检查,并猛烈踢门,从任何角度侵占甚至侵犯学生的私人空间。当大学生成年后,自然会对“强制自习”、“锁电脑”、“每晚检查床铺”等规定有所抱怨,而从这起事件来看,即使是高年级也是如此。在校学生是未成年人。不允许“突击检查床位”。太严厉了,随后没收手机和手表,进一步暴露了当权者的用心。
一般来说,15岁至18岁的高中生有权利主导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个人空间,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高中寄宿学校是否仍应像对待小孩子一样对待年龄较大的孩子是有争议的,至少在寄宿管理制度方面是这样。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个人空间,以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技能,并为他们的成年生活做好更好的准备。
总之,这起事件暴露出的题不仅仅是简单的校园暴力题,还暴露出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的题。高中生是成人世界未来的主人,作为成年人,不能无条件接受管理,必须受到关心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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