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怎么解决口头协议工资—真相揭秘+记者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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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工人们知道为公司工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有些员工辞职了,但工资却没有按时发放。那么,退休后每月发工资是否违法,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我于2009年8月2日加入安徽美富达电气有限公司,工资20天。直到现在,公司一直表示工资卡还没准备好。9月24日,仅发放现金640元。今天我正式递交了辞呈。准备在一个月内离开。这意味着它将于11月21日出发。公司让我12月21号来领取全部工资,合法吗?由于你家离公司较远,你来领取工资、路费、假期津贴时,人家应该给你吗?
安徽鲁维律师事务所王政律师回应如下
这是非法的。
如果您的工资没有按时支付,有两种方式要求支付。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劳动监察。
2、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可能需要支付无劳动合同双倍的工资。如果因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您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解除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全额工资。终止。
王政律师分析
工资工时规则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必须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合理违约”不包括
1、因自然灾害、战争或者其他不可控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时。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资金流通等困难而受到影响的,经企业工会同意,可以暂停支付职工工资,最长延期期限由企业工会确定。劳动行政部。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遇节假日、节假日的,应当在就近上班时间提前支付”。天。”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工资必须支付一次,实行周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按日、按小时支付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的支付没有任何不合理的条件。必须按时、完整地进行。
尽管上述规定明确了工资支付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偏差,导致员工几个月工资拖欠,甚至老板跑路浪费工资。如果发生工资纠纷,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您应该保留与雇主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证明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在诉讼中用作证据的证据。
王政律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法学专业,现任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在法律领域工作近10年,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秉承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的执业理念,用专业的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什么有的社保卡是在社保局领取有的是在银行领取?
社保卡虽然在业务上属于社保局,但社保部门与银行之间有比较密切的合作关系,因此社保卡由社保局负责整体委托,银行监督社会保障卡的工作。它负责加工社保卡,相关生产企业负责生产社保卡,形成了新的产业链。社会保障管理局与银行合作,为参保个人申请银行卡提供便利。社保局通过社保卡向退休人员发放工资,银行增加现金流动性和业务收入,参保人员通过办卡即可享受银行服务。使用银行卡可以更方便地领取养老金和投资理财。
对于劳动局怎么解决口头协议工资的相关话题,本篇文章对为啥从劳动局发工资这样的内容已经进行了解,希望能帮助到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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