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揭阳枪毙犯人,最近枪毙的犯人
5月18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普宁召开量刑会议,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的判决结果。会后,罪犯马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书被枪决。
经审查,被告人马某1991年3月出生,普宁市人,汉族,男性,初中文化。受害人李是他朋友的妻子,去世时年仅32岁。他曾两次到李某位于普宁市玉三南街某村的出租屋寻找作案机会,但未遂。2015年7月3日午夜左右,马某再次来到李某出租屋的楼梯拐角处,拿着水果刀、布条等作案工具等待。当日下午3点左右,李先生回来准备进去,马先生持水果刀将李先生强行推入房间,并用布将其绑住,并抢走1500元现金及金币1500元。他们共没收了价值450元的现金和两张银行卡,其中包括价值6383元的手环和一部三星手机,并强迫李先生说出银行卡密码。当马先生准备离开时,李先生大声呼救,马先生用水果刀刺伤了李先生的颈部,李先生因颈部受力和头部受压而窒息身亡。锋利工具的影响。马某逃离现场后,用李某的银行卡提取现金10300元,并将金手镯质押给同案被告人黄某,宣判后获得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房屋内采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其实施抢劫罪后,故意非法夺取他人生命。我判断。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数罪并罚。马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
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以故意杀人罪、剥夺政治生命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死刑,并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免除刑罚。2017年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编辑】大海君
【通讯员】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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