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事业单位补缴年金申报,事业单位补缴职业年金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新年起施行。很多网友关心现行的年终金税计算方法是否会改变。
战略财政部昨天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包括推迟兑现年度金、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工资等项。
详情请看下文
1.年度一次性金、央企负责人年薪递延现金收入、长寿补偿政策
居民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领取年度一次性金等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方式的通知》规定领取年度一次性金的,2021年12月31日不计入上年综合收益。按照年度一次性金收入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简易计算扣除额。请参照本通知所附的月度折算综合税率表单独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额=年度一次性金收入适用税率-简易计算扣除额
获得一次性年度金的居民个人也可以选择将该金并入其当年的综合收入中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领取一次性年度金的,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度折算后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等级上月所得税率简单计算扣除数13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3023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10210312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201410425000元以上、35000元以下252660535,000元~55,000元部分3,044,10655,000部分超过8万元3,571,607部分超过8万元4,515,160中央企业管理人员按规定领取递延现金收入及年度绩效金和定期金。关于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的通知》和《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所得税及定期励的通知》施行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后,政策另行制定。
2、上市公司股权优惠政策
居民个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获得股期权、股增值权、性股、股权励等股权激励。《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股评估权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所得税和性股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四条“相关税收试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符合第一条规定相关条件的,计入相关年度综合收益,并单独适用整个表的所得税税率。
缴纳税金=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简易计算扣除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享受股权激励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计算纳税。
2022年1月1日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规定。
三、保险推销员、股经纪人佣金收入政策
保险推销员、股经纪人赚取的佣金收入是人工成本收入扣除20%不含增值税的费用后的收入,余额是扣除业务开发费用和其他收入后的收入金额。附加税按照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保险推销员、股经纪人的业务开发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销售人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预扣税款累计方法计算预扣税款。
4.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领取政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关于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通知》规定的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社保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不纳入综合收益,所有缴纳的税款单独计算。其中,如果按月领取,则应用月税率表,如果按季领取,则应用月平均税率表计算税率。如果您按年领取,则根据每月收入应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税款。
综合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个人出境定居境外临时领取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以及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个体死亡。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个人,按照月税率表计算税额。
5、解除劳资关系、内退、内部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在职工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金额3倍的部分。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单独征收综合所得税计算税率。
个人办理内部退休领取的一次性赡养所得,应当按照办理内部退休与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限平均分配,确定适用税率和简易计算扣除额,这些必须得到全面应用。要计算您的纳税义务,您必须单独应用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公式
纳税额=办理内部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数
个人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
6.以可承受的价格向员工出售住房的住房政策
单位以低于职工购买、建造房屋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房屋,职工发生的成本差额符合《财政部、国家个人所得税总局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单位低价出售房屋给职工的税收题”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价差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金额,适用税率和简易计算扣除是按月确定的。这是一个税率表,税费是单独计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缴纳税额=职工实际缴纳的购房金额与购买、建造房屋成本的差额适用税率-简易计算扣除额
七、外国人补贴政策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或按照《财政部、国家总局通知》选择。《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人获得有关补贴实行免税实施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香港居住的外国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外国人获得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规定,住房补贴领取者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有免税优惠政策,但同时不能享受外籍人士一旦选定,内部不得更改。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补贴等税收优惠,须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八、除上述过渡外,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文件或者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职工低价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题的通知》第三条;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等证券并接受单位折扣、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销售人员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一次性年度金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人员佣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期权收入缴纳所得税题的补充通知》第七条、第八条;
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和期间励延期兑现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题的公告》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股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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