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稽核的维护,社保审核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很多人都是想知道一些关于社保稽核的维护和一些社保审核后下一步该做什么?的相关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说。
本文目录
一、社保审核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社保审核后,需根据审核通知书的处理意见进行相应处理。如需补缴社会保险费或缴纳罚款的,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总之,收到社保审核通知后,应认真对待,并根据处理意见进行相应处理。您如有疑或疑虑,可以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提出异议。
二、如何办理社保审核?
感谢邀请。
首先,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社会保障业务实施税务部门检查。劳动监察员遇到社保补缴投诉时,会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这样,就减少了劳动监察的工作量。
其次,还有地方税务部门和劳动监察人员互相争执、互相推搡。相比之下,我现在所在的地方,劳动监察部门还在接受投诉。税务部门一般不受理社保投诉。上面说他们还在对接过程中,估计明年就能全部接受。转入税收了,好开心。
最后,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税务部门直接征收并查处社保,这对于提高社保参与率很有帮助。只有多收税,才能保证目前的养老金支付不至于不合理。当然,从长远来看,这对工人来说也是有好处的。对于公司来说,放血一开始会有点痛,但我想习惯了就没事了。应该倒闭的公司早就应该倒闭了。员工社保不缴纳,为何不缴纳?
三、如何办理社保审核?
第八条社会保险审计采取日常审计、重点审计和报告审计的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审计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审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针对具体对象和内容进行重点审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审核。
第九条社会保险缴费审核内容包括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填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足额、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国家规定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审核事项。
第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提前三天告知被审核方有关审核内容、要求、方法、需准备的材料等事项。特殊情况下也可进行审核,恕不另行通知;
审核人员应当有两人以上协同工作,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审核人说明身份;
审计应当保存审计记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章。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说明拒绝的理由;
对审计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审计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审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结果书面告知其;
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行为的,必须如实撰写审计意见书,并在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审计单位。对审核对象应当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少报、隐瞒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被审核方拒绝审核或者伪造、变造、故意毁坏相关账册、资料、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社会保险审计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社会保险待遇受益人丧失领取待遇资格后,继续领取待遇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保险机构应当立即停止给付保险金并责令退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理未缴纳社保的社保审核流程是怎样的?
1、参保职工查缴还款后,应向行政执法管理科投诉,然后按查缴程序办理。
2-参保单位收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审核整改意见》后,到收缴科审核专项审核还款窗口办理还款。所需材料和表格为
《北京市社保费补缴明细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欠缴情况表》;
带有补价信息的订单;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审计整改意见函》、《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题明细表》原件;
《社会保险审核案件缴费审批表》复印件;
《社会保险审计投诉登记表》或《简易程序审计案件办理登记表》复印件;
单位公章。
3-审核及欠款业务办理成功后,应于当天缴纳费用。付款方式有两种支方式每月1日至15日通过转账支付款;卡支付方式您可以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进行全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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