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企业疫情期间政策,疫情期间企业管理办法
5月20日晚,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和行业快速恢复发展的通知》,鼓励企业攻坚克难,提出23条政策可以实施的措施。迅速克服疫情影响,取得更好成绩。
《通知》重点从加大直接融资支持、落实扩张扩张政策、优化监管工作协调、充分发挥行业机构作用、资产证券化产品、灵活扩张等四个方面进行调整。对于反馈、、财务信息报送期限等,采用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减免上市公司、交易所会员费用等相关费用,体现监管的灵活性和温度。充分发挥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抗击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的作用。
《通知》主要针对上海、吉林等已实施综合管控、静态管理等措施的地区,以及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如餐饮业、零售业、旅游、民航、公路和水路.受疫情影响,轨道交通行业受到严重影响。今后将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这23项政策举措是
一、制定有效措施,扩大直接金融支持
1对于2022年业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性、工业性企业,符合行业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并经中介机构审核真实、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请首次上市。如果对我们的持续盈利能力或继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相关审查或程序将照常进行。2022年底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将由专人办理,立即审核,审核后发放。
2、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企业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报价时,将有专人联系其立即审核申请,审核后予以发行。传染病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或资产支持产品,或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检疫相关领域或偿还检疫期间到期的债券产品的,可在检疫期间立即报告我们计划部署专门的人员来做这件事。
3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购买资产时,实行“小额快速”筛选机制,计算不再要求过去12个月内累计计算。申请。交易金额。在发行股购买资产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时,也放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
4.加快公募基金产品特别是股基金、检疫主题基金等产品的审核进程。依法依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企业基金产品相关行政许可题给予支持。
2.实施扩容扩容政策,体现监管灵活性。
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发行人反馈和审核询的回复期限可延长3个月,对通知的回复期限可延长1个月。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企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产品的,审核阶段反馈回复期限和暂停期限暂停计算三个月。
六、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如不能实际更新财务信息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申请延长财务信息有效期。待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期限将延长1个月,经股东大会通知最多可延长3次。
七、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取得行政许可后,可以申请延期计算批准有效期,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八、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私募基金,适当延长管理人首次私募基金和信息报送期限,适当放宽私募基金和签字要求。文件材料和一些工商材料要求。
3、优化督导工作安排,沟通督导温度。
9确保发行审议委员会、重组委员会、上市委员会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正常进行。在首次上市、京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审核或登记过程中,实行电子化、无接触式报送送达机制,加强审核部门与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电话沟通。在线咨询保障机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0发行人、上市公司、券商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询价等相关文件。事实上,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名页电子扫描件进行申请。
11申请债券发行的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实际无法及时提交相关签章文件的,安排人可先发出相关指示,然后根据情况提交补充文件。
12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企业拟于2022年6月底前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上市或上市,且来华有困难的,证监会可以采用电子方式网络方式提前进行提前指导和验收,沟通可以采取异地验收的形式。
十三、对于在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公司,2022年上市时因疫情影响业绩大幅下降的,给予适当监管和宽大处理年,这是可能的。发行人及相关保荐人。
14.对疫情严重地区新设立的证券基金机构,可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后续补充核查,确保公司在复工后尽快取得营业执照。会议。您可以申请。开业条件。
十五、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保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施更加灵活的监管措施,包括推迟报送相关报表、实行电子证照报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并报证监会后,允许在人员配备、隔离、制衡、流程控制等方面采取灵活措施。
16.优化沪深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操作办法,适当延长信息披露期限。支持市场主体网上办理业务,支持上市公司网上召开股东大会或债券、证券化证券持有人会议。如果律师因疫情影响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旁听股东会议并履行记账、备案工作。
17对参与化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的证券公司,在风险管理指标计算、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报告产品、分类评级等方面提供监管支持。
18日上交所、深交所免收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首次上市费、上市年费、网络投服务费。北京证券交易所计划于2022年免除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新三板自2022年起免除相关地区上市公司的上市费用和年费。中国结算计划于2022年免除相关发行人的登记结算费。各期货交易所均减免相关期货经营机构的手续费和席位费。我们通过免费或折扣会员费、延期缴纳会员费、免费培训等方式帮助各协会增加会员服务。
4、充分发挥产业机构作用,助力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
19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挥金融中介作用,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指导证券公司与到期投资有困难的客户协商,协商延期3至6个月。对于因隔离或因隔离而接受治疗的融资融券客户,我们将尽量减少强制平仓,灵活处理。
20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积极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基金产品,积极发挥专业投资者作用,确保更多社会资金回流。鼓励它流向(反投资)。-与传染病相关的公司。
21为满足相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建议券商设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产品,通过私募子公司设立私募基金。
22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作用和期货避险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行业企业风险管理。重点培育工业客户,稳步拓展沥青、低硫油等能源化工期货“期货稳价指令”。对疫情期间服务中小微企业表现突出的期货公司,在分类考核中加分。
23继续推动更多资本市场开放举措落地,快速回应境外投资者需求和关切,确保外资机构平等适用支持政策。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编辑孙杰
编辑王元妙
流程编辑刘伟丽
一、疫情期间降低税负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政府可能会采取减税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经济压力。比如,降低企业税、增值税等税种,可以减轻企业财务负担,促进稳定发展。此外,对一些特殊行业和困难企业,还可给予额外税收优惠。这些举措有利于维护企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社会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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