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通告」民企人员离开大连时,是否需要社区或单位的公函?
一、民企人员离开大连时,是否需要社区或单位的公函?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有效防范COVID-19外溢风险,进一步落实非必要保持联系的要求,大连市COVID-19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离职人员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行程卡、辽市通健康码绿码,并办理离职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公函,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出具公函,并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解除集中医学观察人员,须持有集中隔离组出具的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证明。
当日抵达连云港过境并离开连云港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并承诺不进入社会系统的前提下,可出示入境凭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行程卡离开前查看辽市通健康码。正在连接;过夜过境出境人员须提供入境凭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出发前核对国务院行程卡和廖世通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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