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起诉离婚,疫情过后为什么离婚的那么多
【以疫情为‘挡箭牌’?【男子向法院起诉降低子女抚养费】以疫情为挡箭牌降低子女抚养费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原告张先生将孩子诉至法院因以下原因向法院提起诉讼。他的生意受到了疫情的影响。要求减少子女抚养费。张是一家砂石厂的老板。2019年8月,张先生与妻子约定,离婚后,女方抚养5岁的孩子直至其成年,张女士每月支付4000元生活费,男方负责抚养孩子。生活开销。所有教育和医疗费用。张先生表示,自COVID-19爆发以来,他的收入大幅下降,他的财务状况非常困难,而且每月仍需偿还大笔抵押贷款。据此,他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收入发生较大变化为由,将赡养费由每月4000元调整为1200元,并减半由原告负担教育费和医疗费。法庭上,审判长对原告进行法律和情感方面的推理和教育。张先生对自己作为父亲的行为感到羞耻,并试图以疫情为借口减少子女抚养费。随后,他主动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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