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雅丽丝化妆品,广州雅丽化妆品公司

 admin   2024-06-13 18:08   30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一个事件,一个故事


4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读书活动正式开始。为体现总书记关于民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于7月初启动了“民法研究”读书会,以便学习、小组内讨论和交流。组织成员,以便


【案例】


01【劳卡琳娜肖像权案】


这是中国大陆首例有关香港人肖像权的纠纷。


1992年的一天,香港影星刘嘉玲将自己的脸清晰地印在上海南京东路第一百货店、花莲商城的店铺广告上,以及“雅丽丝”化妆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上,结果发现已售出100%以上。柜台上还印着“他的肖像”。7月18日,她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汕头雅丽斯美容用品厂、上海第一百货大楼、上海花莲商业大厦,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当时,媒体报道称,这是三起事件中的第一起。这是香港明星首次在内地提起侵犯肖像权诉讼,也是首次将卖家列为侵犯肖像权的共同被告。而卖家是全国广告界的“老板”,首次提出高达100万元的心理损害赔偿。


随后,刘嘉玲撤回对第一百货和华联商厦的诉讼。1993年5月,在法院的支持下,刘嘉玲与汕头雅丽达成和解。雅丽士公司向刘嘉玲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刘嘉玲向希望工程捐赠10万元作为赔偿。


02【元迪“赞助”事件】


2018年2月2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香港影星刘德华诉浙江斑马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人身权一案。


刘德华代表称,“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刘德华及其经纪公司指控被告在其净水器相关产品及包装盒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和签名,并将其发布在被告的网站和北京。“我发现了真相,”他说。在北京市昌平区还发现了使用原告肖像的被告产品的大型广告牌,在信息网、淘宝网、西游汽车网、美片网等网站上销售、推广和宣传该产品。宣传您的名字、签名和净水器产品。但原告不允许被告在净水器及相关产品的外包装和广告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签名,以销售、宣传、推销其净水器及相关产品。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照片作为产品插画,其目的是利用原告肖像权的商业价值,提高其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牟利,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在被告侵犯原告形象权、姓名权的过程中,原告及经纪公司多次向被告发送电子邮件或信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但被告未回应,也未制止。侵权行为。原告认为,其从事圈30余年,是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以及世界各地著名演员、歌手,其肖像和名字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商业价值。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和批准,在其产品和包装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和签名用于商业目的,从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公众误认为原告的净水器和产品是被告的。宣传相关产品形象的行为对原告今后所保证的同类产品的商业价值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评价,对原告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据此,原告出庭,向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请求原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


【组委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因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如果当事人居住在同一国家,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或者居住地的法律。”因此,被告侵犯刘嘉玲公开权的地点是上海,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刘嘉玲的案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法。”刘德华虽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但侵权地点在杭州,根据该法,可以提起诉讼。向侵权地杭州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后,涉及港澳人士的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依照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的法律,协议适用民事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但双方在中国大陆地区有共同居所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没有协议选择,但侵权行为发生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没有共同居所。如果没有,也可以适用民法。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了“侵权责任”。上述两案涉及的肖像权,在《人格权》第四章中有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形象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披露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披露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伟大的


本期《一个案例,一个故事》到此结束。


向委员会成员学习民法。


你绝对不会迷路


我们下次再见面吧!


设计赵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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