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兼职案例分析,员工违规兼职行为

 admin   2024-06-25 03:08   23 人阅读  0 条评论

非法打工、带薪工作证明、退休打工……谨防寻求租金和实现权力的“墙外的梯子”。


揭开“两栖执行官”的隐形斗篷


本报总编辑李润洙


江西省抚州市纪检监察委近日通报了5起企业内部违法经营、用工案件,其中,多起高管非法领取报酬、非法兼职、在企业内违规任职等案件引人关注。


从相关通知中可以看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和高管除了领取国家工资外,还通过兼职的方式领取企业丰厚的报酬,试图“一举两得”。对此,各界反应强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纪律检查,严厉查处“两栖干部”,严格执行党纪“禁线”,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


非法打工,出示证件,拿工资……我试图“两边都占”,结果却“两边都空了”。


“作为一名党员,我在公司兼职并领取报酬,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违反党纪的,我真的很后悔!”长贝目在山东省聊城市中心审讯时的供述。


此前,茌平区纪检监察委接到群众举报,称贾某某长期在茌平区一家农业科技公司兼职,领取双倍工资。茌平区纪检监察委迅速组成调查组,根据举报举报线索进行核实。随着调查的深入,贾木木在公司内非法兼职的题逐渐浮出水面。


据侦查人员介绍,贾某毕业后被分配到原茌平县封官屯津政府林业部门工作,后又调到原县林业部门,担任果园处处长。2016年初,茌平县一家农业科技公司开始培育梨苗,该公司总经理袁某某提出聘请贾某某为公司技术人员,并承诺提供相应服务。维修。


起初,贾拒绝了袁的邀请。然而,尽管袁征善意邀请,贾樟柯的心态却发生了变化,纪律逐渐放松。“如果你靠自己的劳动赚,那什么都不会发生。”抱着这样的想法,贾同意了袁的邀请,开始了在工作和兼职之间“穿梭”的兼职薪酬模式。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贾某在袁某所属两家公司兼职技术员,获得报酬23万元。


“两头用”的妄想最终变成了“两头空”的妄想。最终,茌平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对贾吉进行了党内警告。


“这个监理工程师证书是你的吗?你为什么被分配到这个监理公司?这个公司给你发工资了吗?”


“我从2007年拿到监理技师执照后就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每年他们给我几千元的费用,我知道这是一份补偿性的兼职,但我总觉得自己很幸运,不会受到处罚。发现……”今年2月,江苏省灌南县纪检监察委办案人员在县交通局检查题线索时,一名员工张某拿着主动对相关题进行解释。


警方通过查询张先生登记证书的公司账户,确认除张先生外,还有其他7名公务员向该公司提交了职业证书并领取兼职工资。他们每人每年领取6000元人民币(约600万韩元)的“工资凭证”。“他们中的一些人需要10多年才能拿到报酬。


经初步询,张某等8人均承认曾挂证领取赔偿,并表示愿意自愿返还违法所得。张某等8人已被灌南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立案审查。


“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题,县纪委监委利用大数据分析、调取相关公司账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工补偿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通过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排查、审查登记证件清单,在县内开展‘可疑’排查。”灌南县纪检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告诉小编,他们已对80余家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排查,发现涉嫌“挂证书”人员292人,其中督促21人,对8人采取纪律处分。强加于党。


非法打工报酬极易引发权交易和利益输送,导致正规市场主体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党员、高管、公职人员以报酬为目的从事非法兼职,极易引发金融交易和利益输送,并容易引发腐败。兼职打工、参与经营活动,会导致正常市场主体之间出现不平等竞争,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浙江省杭州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官员王草辉表示。


通过采访,小编了解到,违反规定实际兼职领取报酬的党员和高管主要有四类。


“发布你的证书并获得报酬。”个别党员、管理人员将职称、专业资格等非法与非聘用公司挂钩,非法获取报酬,而不实际在挂靠公司工作。


兼职工作。个别党员和主要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领取报酬兼职,或者违规经批准领取报酬兼职。


兼职退休。个别党员和主要管理人员退休后,在原职务所属辖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


退休服务。一些党员和管理人员退休后非法在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任职,领取企业工资,从党政机关领取各种好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党的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一些“两栖干部”开始披上“隐形衣”,违法行为形式进一步被掩盖。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虚假兼职’的情况。比如,不仅向个别党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配偶发放工资,还向其配偶及其他亲属发放工资。””。党员和高管采取心照不宣、遮遮掩掩的态度,向配偶寻求变相兼职,子女、配偶等直接接触者变成了远房亲戚,从隶属关系、无薪到工作安置、安置。临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监察室杭州队长褚芳表示,违法经营中也出现了“期权腐败”现象。“个别党员或主要管理人员在任时,利用职权为特定企业谋取利益,不要求立即补偿,而是亲自同意等待。退休或辞职后,不再为企业工作,也不为企业工作。”公司。“在工作,我的薪水很高。”


例如,杭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员、副董事长、总经理罗旭升利用职务之便,为控股公司谋取巨额利润。为了表达对罗旭升的感谢,控股公司董事长张某某承诺,在他辞职到公司工作后,将获得300万元的“安置补助”。2018年6月,罗旭升辞去公职到公司工作,实际领取“安置补助费”261万元。2020年11月5日,罗旭升因滥用职权、收受国有企业职工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这种行为无疑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影响了干部队伍形象。”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纪检监察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林一燕表示


思维偏差既有“钻空子”、“跳”等主观原因,也有监督管理缺失、控制不力等因素。


多位纪检干部告诉主编,非法兼职报酬题频频出现,是因为一些党员、高管、公职人员观念不正确,廉洁自强意识淡薄,纪律意识薄弱。还有法律。


“说实话,一开始我觉得不公平。回想起来,我学习松懈,所以对相关政策的理解有偏差……人退休了,思想不能退休,红色意味着党纪不能忘记。”……我全心全意地接受这个组织是如何对待我的。”新疆***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退休政法干部刘某某在笔录上签字时说道。的谈话。


据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刘某某入职时为正厅级党员、主管人员,退休后违反相关规定兼职。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并领取工资。刘某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交出全部赔偿金3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市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对专业技术“发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监理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和职称。对于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题,纪检监察组全面分析查明题原因,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管建议,强化源头治理,铲除公职人员“挂证”的依据。因违反规定而获得赔偿。


加强党员监督

一、兼职取酬的如何处理?

公职人员非法打工所得收入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以及在公司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担任职务的,给予记分或者罚款。过失。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依照《廉洁守则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兼职或者兼职领取报酬的,违反规定的。依照规定辞去该职务或者兼职职务,并领取所收到的报酬。


违规兼职案例分析和员工违规兼职行为的话题就聊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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