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作为员工追索劳动报酬,股东作为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的依据

 admin   2024-06-27 21:07   22 人阅读  0 条评论

在劳动报酬执行中,大多数都是董事长和上级拖欠工资,但你听说过董事长本人也拖欠工资吗?近日,我院圆满审结一起执行对象广西某投资公司向其原董事长支付工资200万元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12年8月18日,赵某明担任广西省投资公司董事长,负责南宁市兴宁区山塘镇松柏村商业城建设项目的招商开发。2014年8月7日,广西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赵明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新老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等原因,广西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期间并未向赵女士支付工资。据此,赵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广西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12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17日期间拖欠的工资200万元。经过一审、二审、再审,自治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广西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须向赵某支付2012年8月18日至2012年8月期间工资200万元。2014年17月17日。即使判决生效后,广西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无奈向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作出罚款决定。



执行过程中,我院向执行主体广西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要求执行主体履行支付工资200万元的义务。根据有效法律文件。但被执行人明知有能力,却未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决定对依法予以执行的广西投资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并强制拘留其法定代表人。



赵按照法官的指示,采取措施收取罚款。


针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威胁,执行主体广西投资有限公司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向法院发出了“悔罪书”,承认了公司的错误。法律意识淡薄,未遵守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的要求,罚款50万元、执行费200万元立即转入法院账户。法院认为,被告人主动承认错误,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态度诚恳,依法解除了对法定代表人的拘留决定。至此,这起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终于结束,申请执行的赵先生最终拿到了200万元工资。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这个案子工作了近两年,我终于拿到了应得的工资。我的妻子患有症,我急需这笔。收到执行金后,我及时减轻了治疗负担。”方式。”“我谨向致力于此案的法警表示最深切的谢意。”申请执行死刑的赵某明将写有“执法为民先锋”的锦旗送给了执行法官尹振中。我们向本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40年炫耀我们的国家


随时间传承2009年南宁白沙大桥夜景


-------------


股东作为员工追索劳动报酬和股东作为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的依据的相关话题,本文已有详细的解,希望能帮助到诸位。

本文地址:http://eptisonshop.com/post/7939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admi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